为进一步加强水环境管理,落实水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改善我区水环境质量,按照《承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点位长制”和地表水环境监测断面“断面长制”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承德高新区地表水环境监测断面“断面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共分指导思想、目标要求、责任分工、保障措施四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落实辖区水环境质量改善主体责任,强化水环境综合整治,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提升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
第二部分目标要求:自4月1日开始,在全区实行“断面长制”,着力提升水污染管控能力,全面整治各类水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水环境事件,保障区域水环境安全,确保滦河上板城大桥国控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
第三部分“点位长”设立及工作职责:明确了“断面长”分别由区、镇两级主管领导担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预警预报制度,针对保障断面水质定期开展督导、协调、调度等工作,及时发现、处置、移交解决有关问题,确保断面水质达标。
第四部分责任分工:将保断面水质各部门工作职责细化,明确责任部门,共涉及到10个部门和2个托管镇。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各部门协同推进工作。二是定期上报信息。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和责任清单,明确检查点位、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定期上报。三是强化考核问责。对重点任务推进缓慢、履职不力的造成断面水质超标的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将启动追责问责程序。四是加强工作宣传。发挥各类媒体平台作用,做好宣传舆论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