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高新区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职责
1、 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房地产交易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2、 负责辖区内房屋交易管理工作(转移、抵押、租赁);依法办理房屋转移、抵押等交易审核,确认房屋法定交易条件;核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证明。
3、 负责辖区房产价格的审查和房屋面积测绘管理、楼盘表、房产交易档案管理等。
4、 负责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5、 协助做好交易资金监管工作。
6、 负责购房资格审核工作(承市政[2017]27号)。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