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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承德高新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承德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河北省税务局、承德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落实落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部署,积极发挥以信息公开促制度落实、提监督质效、优营商环境的功能作用,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提供保障。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175号,邮编067000,联系电话0314-2569009,传真0314-2569007)。

(一)主动公开情况聚焦税务工作实际,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为目标,通过在执法信息平台、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公开涉税信息,依法依规统筹做好政策宣传。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成立并完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内容。层层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对相关内容从拟定、审核到发布各流程严格把关,使纳税人缴费人全面了解相关涉税内容,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完善相关事项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等流程,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税收宣传等各项服务,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效。2023年,承德高新区税务局未收到相关主体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河北省税务局、承德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考评机制,通过强化领导、组织培训、审核把关等形式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规范区局内部相关科室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及相关内容报送、发布事项。利用综合办公信息系统处理好机关办文办事工作,每件公文从制发起,就由相关负责人确定是否予以公开及公开形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上级要求分类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确保各类公开内容准确无误、格式正确。依托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县区信息公开模块、承德高新区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主要职能、税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等涉税信息及便民服务项目。此外,定期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主动公开相关涉税内容,方便纳税人缴费人浏览、查询。

(五)监督保障情况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保障作用,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区局年度绩效考核重点工作之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区局圆满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相关工作情况有了一定进步和改善,但在工作开展中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问题是政务公开主要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仍有欠缺,对相关要求存在理解不深、业务不精的现象,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待加强。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培训。组织政务公开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提高工作质效。二是加强监督。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对各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各项信息上传准确、无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承德高新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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