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朱孟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承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的建议”提案收悉,高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转派至相关部门进行研讨,综合区情,现答复如下:
我区扎实开展托育机构质量提升。 一是做好启动和时段性质量提升。按照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分解任务,根据省修订完善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质量评价标准》,对我区婴幼儿托育机构重新进行了质量评估,并按要求做好启动和时段性提升工作。二是强化落实,推进工作进度。围绕场地设施、保育服务、养育支持、人员管理、安全管理、健康管理及综合管理等方面进行完善提高,按省、市要求,结合实际做好日报、周报和月报工作,加快质量提升工作进度。三是加强协调和督导检查。及时做好协调和沟通工作,对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示范工程进度情况进行督导,对质量提升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严格按质量评价标准进行查漏补缺,确保提升质量落到实处。
最后,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也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