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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承德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15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管文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冬季取䁔质量监督管理的建议”收悉,高新区高度重视,立即由相关部门进行研讨承办,现结合实际答复如下:

根据承编办呈[2021]12号[中共承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市本级和双桥区、高新区燃气供热管理职责情况的]报告,文中明确了:承德高新区管委会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没有供热燃气的管理职能。居民冬季取质量监督管理不属于高新区管辖范围内,由市级统筹协调。

最后,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得到您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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