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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承德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267号提案的答复

财经委:

您提出的关于“增强林业碳汇能力,培育绿色低碳新动能的建议”收悉,高新区高度重视,立即由相关部门进行研讨承办,现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答复如下:

林业碳汇是指通过市场化手段参与林业资源交易,从而产生额外的经济价值,包括森林经营性碳汇和造林碳汇两个方面。其中,森林经营性碳汇针对的是现有森林,通过森林经营手段促进林木生长,增加碳汇。造林碳汇项目由政府、部门、企业和林权主体合作开发,政府主要发挥牵头和引导作用,林草部门负责项目开发的组织工作。

而我区企业和林权主体并没有合作开发的意图,目前高新区主要职能发展经济,森林占比较少,林业碳汇的融资工作正处于初步阶段,高新区未开展林业碳汇工作。

以上是我们对您所提提案的答复,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关注,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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