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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12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士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国有闲置资产”的建议收悉,高新区高度重视,立即由相关部门进行研讨承办,现结合实际,答复如下:

一、摸清底数,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

一是加强资产信息化管理。充分依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国有资产网络化、流程化动态监管,以卡片形式细化固定资产的类别、价值、使用年限等指标,并按时编制资产月报和年报,实现资产全覆盖、全过程、全动态管理。二是做好家底核实清理。督促各单位结合内部资产管理制度机制,开展定期清理,确保账卡物相符。

二、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效能。

一是有效盘活利用存量资产。将低效运转、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按需调剂、划转、捐赠。二是规范资产使用管理。切实落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做到“谁管理、谁负责”,重大资产管理实行集体决策。三是规范资产处置管理。完善资产处置申报、审核、审批程序,重大资产处置报市政府审批,处置收益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上缴国库。

三、统筹资源配置推动资产管理高效、节约。    

一是优化资产配置。将资产管理嵌入财政预算管理核心环节,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整存量,从源头上提高财政配置资源的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避免资产闲置、浪费,以及重复购建现象。二是加大资产调剂使用力度。持续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序开展经营性资产统一监管工作。对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资产进行调剂使用,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最后,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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