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的建议收悉,高新区高度重视立即由相关部门研讨承办,现结合高新区实际,答复如下:
高新区无行政区划,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申请设立“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设在承德市妇幼保健院(承德市儿童医院),面积不少于1700平方米,主要面向社区居民和居家养老人员,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等基本医疗和健康教育服务;承担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任务。人员要达到《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要求的配备。卫生技术人员数不少于单位职工总数的80%。按照辖区内每万名服务人口注册全科医师数不少于2人的原则,我区社区人口达8万余人,因此拟申请核定事业编制至少不低于20名。也希望有关部门能配合完成我区设立需求。
我区无社区卫生服务站,但是目前区内共有14个社区居委会,已经设置了2000人以上居民小区卫生站9个,2000人以下居民小区卫生站5个,合计14个。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小区卫生站卫生管理员,经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聘用了15名专职卫生管理员,其余医务人员已经通过卫生院驻派的形式完成了所有小区卫生站的人员配置工作,全区14个卫生站的办公场所在社区用房内设置完毕,办公面积均不少于25平方米,设置了治疗室、观察室、诊断室、药房和医废间。办公桌椅、电话、档案柜、药品柜、电脑等均已配备到位。参照《河北省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主要设备装备标准》中的《河北省村卫生室主要设备基本装备标准(试行)》文件要求已配备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注射器、测温仪器、消毒防护用品及必要的医疗设备。按照房屋、人员、物资“三到位”要求完成了所有配置工作,进一步提升了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