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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002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吴瑞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县级医疗卫生投入、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的建议收悉,高新区高度重视,立即由相关部门进行研讨承办,现结合实际,答复如下:

承德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为承德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先后于2010年3月和2013年5月托管了承德市双桥区上板城镇和冯营子镇,同步托管了两镇卫生院。因我区非县区级行政区划,仅对承德市双桥区上板城镇中心卫生院和冯营子镇卫生院实行托管。承德市双桥区上板城镇中心卫生院核准编制48名,实有42人,冯营子镇卫生院核准编制23名,实有21人。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人社发〔2016〕46号)精神,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人员,取得基层高级职称后,在基层工作满5年流动到县级(含县)以上单位的,其在基层取得的职称可按管理权限认定后换发县级(含县)以上职称证书;不满5年流动到县级(含县)以上单位的,其职称须按县级(含县)以上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条件重新申报评审。自2016年起我市对县以下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晋升职称取消论文要求的基础上,对在县(市、区)级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晋升职称时,论文和科研成果不作为必备条件,可作为单位推荐和评委会评审量化打分项目。 财政部门配合卫计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多措并举筹措资金,保障相关支出。

最后,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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