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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承德高新区下放乡镇和社区行政处罚事项指导清单(自然资源领域部分)》的通知

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承德高新区推进整治违法建设违法占地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托管镇、社区办:

《承德高新区推进整治违法建设违法占地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已经管委会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16日

 

承德高新区推进整治违法建设违法占地

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高质量发展的各项要求,切实强化作风纪律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和高新区工、管委安排部署,持续推进集中整治违法建设、违法占地攻坚行动工作,巩固扩大整治成果,从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推进“双违”攻坚行动,为确保完成预期目标,积极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无违建”高新区、“无违建”镇、“无违建”社区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综合施治、有序推进”的原则,坚定信心,再鼓干劲,攻坚克难,集中发力,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刮骨疗毒的勇气,举全区之力打一场集中整治“双违”攻坚战。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结合实施专项行动,确保开展“双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聚焦主城区、农村、产业园区违法建设和违章建筑等整治重点,开展“重拳出击”行动,突出排查、整治、提升三个阶段性主题,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实施分类处理。使“双违”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并建立“双违”防控和治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

在2021年工作基础上,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制约城市建设发展、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的违法建筑和违法占地和建成区内居民区侵占公共区域,造成污染水、土壤生态环境的“双违”问题,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参与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和“双违”黑恶势力保护伞,突出抓好五个重点:

  1. 城区主次干道路、背街小巷及乡镇重点区域“双违”行为在强化城市建成区域和城区主次干道“双违”整治的同时,将工作向背街小巷延伸,向乡镇延伸,对侵占城市和乡镇道路影响通行,私搭乱建、多建、抢建的“双违”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2. 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的违法建筑和违法占地。结合高新区的城市发展规划,拆除重点项目区域及周边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筑。

  3. 居住小区内的违法建筑。拆除小区内的侵占公区、私搭乱建、百姓反映强烈的一系列违法行为,社区办、住建、规划、城管、综合执法形成联动,梳理台账,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直至台账清零。同时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践行“721”工作法,积极做好居民思想工作,以自拆、助拆为主,强拆为辅。争取零信访、零纪检、零督办,全面清理非法占用公共资源行为,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

  4. 河道及两侧、水源地周边的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结合国家和省、市关于河长制工作部署,清除河道及沿岸保护区内堆放的秸秆、围栏、废弃堆料、建筑物、构筑物和生活垃圾等,改善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围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周边环境改善提升,重点清理整治垃圾、污水、违法建设、违法生产经营等影响饮用水安全的各种行为。

  5. 存在安全隐患的构筑物和建筑物。把压占燃气管线、影响河道行洪、阻碍消防通道以及高压线下违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双违”构筑物、建筑物列为整治重点,联合公安、电力、水务、消防、燃气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核清底数,进行全面整治。

    三、职责分工

    (一)成立“双违”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以工委副书记为指挥长,组宣部、政法委、督考办、资规分局、市场监管分局、公安分局、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林业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建设局、社会事务局、交警五大队、交警七大队、消防大队、供电公司、社区办、托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专项整治工作由常务副指挥长王志一具体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推进全区“双违”专项整治工作,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综合执法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各单位“双违”整治数据更新和上报工作;负责攻坚行动的总体协调和日常督导检查等工作;在各部门台账的基础上,汇总制定全区整治“双违”总台账;采取突击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对数据台账、集中整治及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每周将进展情况汇总上报区攻坚行动指挥部,并向攻坚行动成员单位进行整治情况通报。

    (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负责落实城市建成区范围内违法建筑的查处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双违”集中拆除整治工作。

    (三)资规分局。牵头负责对提请的建设用地上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核查、认定,对是否能通过整改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进行认定。负责对违法占地情况进行核查、认定,并牵头依法处理。

    (四)交通局。牵头负责对高速、国省干道及主要公路沿线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筑进行核实、认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并牵头依法处理。

    (五)林业水务局。牵头负责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核查、认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对涉及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以及在堤防、护堤地、河滩地建设建(构)筑物和设施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由林水局会同托管镇政府进行查处。

    (六)社区办。牵头负责对在物业小区范围内非法占用公共资源的行为进行核查,由资规分局认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类提出处理意见,移交执法、住建部门进行查处,并做好被执行户的群众思想工作。

    (七)农业农村局。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由农业农村局牵头,资规分局、托管镇政府配合进行查处。

    (八)建设局。负责技术指导,对涉及在建成区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地面建筑物或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由建设局会同托管镇政府进行查处。

    (九)生态环境分局。对涉及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违法建设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由生态环境分局会同托管镇政府进行查处。

    (十)市场监管分局。负责进入攻坚阶段后停止办理新增违法建设的生产、经营许可等手续,禁止利用既有违法建设当事人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要积极配合开展“双违”的调查和治理工作。

    (十一)冯营子、上板城镇政府。两镇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两镇管辖区域内的“双违”整治工作,配合区各职能部门做好“双违”拆除前的摸底调查工作,做好群众的解释与疏导工作。

    (十二)公安分局。负责做好攻坚行动工作中的治安保障工作,对妨碍、阻挠、拒绝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及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相关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尽快立案调查。

    (十三)消防大队。负责消防部门对于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违法建设工程,严肃查处。

    (十四)政法委(法制办)。负责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特别是涉及七项重点工作分解,依法理清责任部门,明确具体责任,及时为专项行动提供政策和法律支持;研究制定工作预案,加强舆论引导管控,做好法律政策宣传,依法受理行动整治期间所发生的信访接待事件。

    (十五)督考办。负责对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双违”攻坚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十六)纪工委监察组。主动介入,加强过程监督和行政效能监察,注重结果应用,严格奖惩措施,强化社会监督,开通公开举报电话,逐一核查举报线索。树立正面典型,表彰鼓励敢于动真碰硬、主动担当作为的优秀干部。对工作进展缓慢,影响整体推进的监察对象进行约谈,对问题限期未解决的下发监察建议。对参与“双违”建设,拒不按要求整改及在集中整治“双违”攻坚行动中行政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十七)宣传中心。负责做好整治“双违”全过程宣传报道工作,对不予配合的单位和当事人进行曝光;对攻坚行动中的典型案例进行跟踪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拍摄纪实片,真实全面记录党员干部入户走访、政策宣传、摸底巡查等工作过程,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十八)交警五大队、七大队。负责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划,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十九)社会事务局。负责协调医护人员及医疗设施的调配,做好拆除现场的应急准备,特别是当事人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救护。

    四、工作要求

    (一)夯实基础完善台账。严格按照全区统一部署,生态环境分局、资规分局、综合执法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林业水务局、社区办、托管镇政府等单位,进行深入摸底排查,建立“一案一档”信息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凡是涉及“双违”建设都要纳入台账,分类建档,确定集中攻坚阶段的拆除重点和项目明细,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档。

    (二)集中力量,强力攻坚。坚持目标导向,自3月份开始,按照工作重点,分别由具体执行部门牵头,每月组织一次大规模的集中拆除行动。要科学组织,周密安排,集中力量啃硬骨头,凡是列入拆除范围的都要应拆尽拆,做到处理一批、销号一批,直至清零。

    (三)阳光操作,整体推进。推进整治“双违”攻坚行动要继续推行边调查摸底、边建立台账、边履行法律程序、边自拆助拆的“四边”工作法,坚持“一把尺子”、一个标准,阳光操作、公平公正,坚决整治“双违”行为,绝不姑息迁就;对整治对象要一视同仁,绝不允许拆民不拆官、拆小不拆大、拆软不拆硬、拆明不拆暗。对于下达处罚决定书后,经思想教育仍拒不拆除的“钉子户”坚决予以依法强制拆除。

    (四)拆建结合,补齐短板。把“双违”整治与全市“双创双服”活动、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相结合,采取拆违治乱、拆违还路、拆违增绿、拆违填景,增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城市广场、绿地等公共空间,美化环境,便民惠民,切实做到即拆、即清、即整、即建、即美。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底)。相关责任部门调查摸底,数量清楚、情况明了、数据准确。同时要结合本辖区、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2月份)。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宣传动员广大群众积极配合,鼓励群众对“双违”建设“自拆”“助拆”;同时,完善法律手续,为依法强制拆除做好法律准备。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底)。集中力量,科学安排,对群众反映强烈、拒绝按要求整改的“双违”行为,依法进行强制拆除,直至清零。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2年6月份)。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推进力度大、成绩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重视不够、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工作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重要指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管委会成立整治“双违”攻坚指挥部,区工委副书记为总指挥长,分管领导为副总指挥长,负责协调指导、调度“双违”工作,组织联合执法行动。深化“讲树强提”,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引领示范作用,加强“六治六提” 作风建设,带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实行整治进展日报告制度,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整治一线,对宅基地自建房、违规出租房、消防等安全隐患工作进行指导。

    (二)联合执法行动。各牵头责任部门要认真梳理职责范围内的“双违”案件,认真落实台账数据,依法履行法律程序。区别层次、重点提交攻坚指挥部研究,联合执法予以清除,重拳出击,绝不迟缓。

    (三)全力配合保障。整治“双违”成员单位要齐抓共管,履职尽责,明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不推诿扯皮,确保形成工作合力。组织部门要把助推“双违”整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基层党员的表率作用;纪检监察部门对“双违”整治过程中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党员干部给予支持保护,对参与“双违”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及在“双违”整治中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要提前介入,完善应急处理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确保整治“双违”攻坚行动万无一失。

    (四)严格监管责任。本次攻坚行动建立监管责任制度,各责任单位,要将所有“双违”整治任务层层分解,量化到每级领导、每一个干部身上。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打击,绝不姑息。

    (五)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宣传部门要通过营造“双违”整治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格局,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双违”整治重要意义,切实感受管委会的信心决心,熟知了解“双违”整治的政策措施,使“双违”整治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赢得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承德高新区集中整治违法建设违法占地攻坚行动指挥

    部成员名单

     

     

     

     

     

     

     

    附件

     

    承德高新区集中整治违法建设违法占地

    专项攻坚行动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部指挥长:孙喜明  工委副书记

    常务副指挥长:王志一  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指 挥 长 :徐树星  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郭德启  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薛文忠  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

    王中明  工委委员、党群部部长

    李秀香  工委委员、资规分局局长

    员 单 位 :李立民  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辛大勇  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王庆东  纪工委副书记、监察组副组长

    王正军  社会事务局局长

    王旭东  执法局局长

    吴鹏东  交通局局长

    孙  威  建设局局长

    朱金成  城管局局长

    常东辉  农业局局长

    高向忠  林水局局长

    马春泓  督考办主任

    孙  亮  宣传中心主任

    孙彦军  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赵  鹏  党政办常务副主任

    宋  兵  公安分局副局长

    任  杰  冯营子镇党委书记

    张  剑  上板城镇党委书记

    刘志永  社区工委书记

    张  洋  交警五大队队长

    秦  岳  交警七大队队长

    徐进儒  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王春雨  供电中心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春华同志担任,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执行指挥部决定的工作事项。

    区数字城管监管指挥中心统一受理、派发举报案件,受理举报电话为255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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