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承德高新区信用状况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托管镇政府、社区办: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信用状况,推动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经区工委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承德高新区信用状况提升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0月18日
承德高新区信用状况提升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高新区信用状况,打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聚焦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实行政府推动、市县联动、部门带动、全民互动,精准破除制约全区信用状况提升的瓶颈问题,全面夯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总体目标
根据国家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要求,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到2021年底,全区信用制度和基础建设日益完善,信用信息归集更加及时全面,信用信息应用更加广泛,市场主体权益保护更加规范,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健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新成绩,全市综合信用指数全国排名大幅提升,2021年12月底前,承德市在地市级信用指数排名进入全国前60名,平泉市在县级市信用指数排名进入全国前100名,高新区指数排名不得低于前150名。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政策文件宣传解读制度。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文件宣传解读长效机制,涉及高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要及时在“信用承德”网站和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宣传解读。根据工作需要制定配套落实文件的,要在转载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基础上对所制定文件进行宣传解读。高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各成员单位)于每月22日前将转发或出台的制度性文件报高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信用办),由区信用办汇总上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上板城镇政府,冯营子镇政府,社区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落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根据“谁赋码、谁纠错”的原则,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校核、纠错联动机制,降低重错码率。市场监管机构代码管理部门要准确为管理服务对象赋码,协调纠正本领域历史重错码数据,并及时整理回传至上级对口部门。(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三)提升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功能。依托“信用承德”网站开展“信用报告”“信用承诺”“专项治理”等功能模块应用,提升网站服务水平。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高新区子系统,拓展平台功能,提升数据传输效率和质量。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应用平台(地方“信易贷”平台),拓展信用信息应用开发,实现全区信用信息“高度集成、一网通办”。(责任单位:财政局、信息化中心、上板城镇政府,冯营子镇政府,社区办;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四)加强信用数据归集和公示。加大“双公示”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凡列入《承德市“双公示”信用信息目录(2021版)》,涉及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自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确保“双公示”信息报送及时率和合规率达到100%。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凡列入《承德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补充目录(2021版)》,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禁止归集的信息外,各信源单位依法履职中产生的红黑名单、分级分类评价、重点行业人员信息等各类信用信息全部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共享并及时更新。对税务、金融、合同履约、个人信用等特殊领域信用信息,相关部门要参照《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归集目录(2019年版)》全量归集共享,实现各类数据全覆盖。涉及国家或省级平台数据的,积极协调上级单位推进数据共享。(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上板城镇政府,冯营子镇政府,社区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21年9月底前完成历史存量数据归集)
(五)开展信用惠民利企工程。拓展“信易+”在各行业领域应用,开拓信用在政务服务、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场景,为守信企业、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利和优惠。大力推进“信易贷”工作,加强宣传发动,持续提高全国“信易贷”平台注册企业数量;创新金融服务,精心打造并发布一批特色“信易贷”产品,扩大全国“信易贷”平台线上贷款规模;组织辖区内各金融平台与全国“信易贷”平台对接,提高信息应用效率;探索设立政府部门牵头、金融机构和其他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共担风险的专项风险缓释基金或风险补偿金。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上板城镇政府,冯营子镇政府,社区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加强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招商引资政府承诺事项工作台账,定期督办,逐项销号;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对不履行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义务情况严重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探索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加大对失信主体约谈频次和督促整改力度,实现全量退出失信名单。加强商务诚信建设,开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和严重税收违法企业等问题专项治理,采取多种措施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依法合规帮助相关主体尽早退出严重失信名单;建立红名单推送机制,加强红名单的认定,积极引导企业强化诚信意识;扎实做好A级纳税人和海关高级认证企业认证工作,将上述两类企业在本地法人企业占比提升至10%以上。(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上板城镇政府,冯营子镇政府,社区办;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七)加强社会信用监管。开展政务信用承诺改革,建立审批服务信用承诺制度,编制公开信用承诺事项目录,制定信用承诺工作细则,分类实施容缺受理、容缺预审型和告知承诺型信用审批。有关部门及行业组织要及时梳理可实施信用承诺的事项、要件、环节等内容,于2021年8月底前编制完成承诺事项清单和信用承诺书模板。高新区信用平台要按照国家《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标准(2021版)》要求,及时向社会提供统一规范的公共信用报告,推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领域广泛应用。实施信用信息分级分类监管,聚焦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医疗卫生、旅游、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精准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市场信用评价,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相结合,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息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严格监管,避免出现严重失信事件。(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上板城镇政府,冯营子镇政府,社区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八)强化信用主体权益保护。进一步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质量,减少信用信息“错误、遗漏、重复公示、不应公示、超期公示”等有效异议数量,降低有效异议信息占“信用承德”网站公开信息总量的比例。制定统一规范的信用异议处理工作流程,压缩异议信息受理时间,提高异议核查处理工作效率。依规开展行政处罚信息的信用修复工作,严禁违规撤下公示期限未满或未经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健全信用修复培训长效机制,相关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等行为后定期对失信被执行人、被处罚对象进行信用修复培训,引导失信被执行人、行政被处罚人增强市场主体诚信意识,及时进行信用修复并退出失信名单,降低失信企业占比。依托“信用承德”平台建立线上信用修复专栏,依托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信用修复专窗,提供信用修复优质服务,杜绝无故超期现象。(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上板城镇政府,冯营子镇政府,社区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九)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建立健全个人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制度、数据安全保护和应对制度,采取必要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杜绝信息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上板城镇政府,冯营子镇政府,社区办;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十)加强诚信建设宣传。将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志愿者服务和文明城市创建全过程,积极利用线上、线下各种媒介和途径开展诚信建设宣传活动,突出对公职人员、青少年、企业家等重点职业人群开展诚信教育,提升社会成员诚信意识。组织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教育“七进”(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市场、进餐饮)宣传活动和“文明经营示范店”“文明诚信示范街”创建活动,营造浓厚诚信氛围,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上板城镇政府,冯营子镇政府,社区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调整充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设置专门科室,配备不少于3人专职人员,要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认真分析工作形势,明确区信用办为牵头部门,周密进行安排部署,高标准推进高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成立本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班子成员牵头负责,相关科室明确专人具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调推动。区信用办和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加强对上沟通汇报、对下统筹指导、横向协调配合,理顺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要求,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区信用办牵头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定期对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评估、考核、通报。对首月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区成员单位印发工作提示函;对连续两个月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区成员单位进行通报提醒;对连续三月排名靠后的区成员单位向管委会汇报并约谈主要负责同志,激励区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强化责任意识、履职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附件:1.承德高新区信用状况提升工作单位任务表
2.承德高新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任务分解表
3.高新区信用状况提升工作单位任务表(8月-10月)
4.承德高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