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滨河社区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
通 知
区直有关部门:
《关于深入推进滨河社区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已经2021年第二十三次工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落实。
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24日
关于深入推进滨河社区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86号)、《河北省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有关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创新,先行引路”,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升级,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退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现就深入推进滨河社区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滨河社区对拥有产权或长期居住权,有改造需求的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有效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优先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低保及低保边缘等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
二、基本原则
实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自愿申请。家庭适老化改造应顺应广大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意愿与趋势,以满足其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需求为核心,改善居家生活照护条件,增强居家生活设施设备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同时,遵循老年人及其家庭意愿,以自愿申请为前提,结合老年人家庭实际环境及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家庭经济状况、居住房屋现状、改造急需程度和施工时效等情况确定改造顺序。
(二)坚持市场驱动,激励消费。家庭适老化改造应遵循市场要求,通过需求评估后制定改造方案、具体实施改造。在保障好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同时,通过政府适当补贴引导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激发市场活力,提升供给品质,释放养老服务消费潜能,发展壮大养老服务、居家养老设施、老年用品等消费市场。
(三)坚持因地制宜,合理改造。家庭适老化改造应注重老年人家庭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实施,要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养老服务需求、居住环境特点和适老化需求评估结果,按照“一户一策”,选择老年人居家生活最适合、最迫切的改造项目,合理设计方案,帮助老年人防范生活风险,改善老年人居家养老环境。
(四)坚持公开规范,务求实效。家庭适老化改造应公开透明、规范程序,在申请审核、评估设计、改造实施、验收审计等环节,严格按照程序执行,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利用信息化手段收集改造相关资料建档留存。适老化改造前,要明确具体改造事项和标准;改造过程中严把质量关,杜绝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确保家庭适老化改造方便实用,按时高效完成。
三、改造对象和内容
滨河社区适老化设施改造,以居家生活的老年人家庭为重点,根据实际需求评估情况,选择适配性产品组成不同居家场景的服务包,开展包括地面、墙体、卧室、客厅、厨房间、卫生间等施工改造服务,以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
四、工作程序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自愿向区社区办提交适老化改造申请,并提供申请材料及相关资料(房产证、身份证)。
(二)评估。区社区办会同社区医生、改造企业对申请改造的老年人身体状况进行四方协商,确定改造方案。
(三)改造。资质审核、改造方案通过后,由区社区办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上门对老年人家庭进行改造。
(四)施工。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改造施工,所用材料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第三方服务机构应对改造前后进行拍照留存并建立改造档案,改造完成后应对老年人家庭签署安全使用协议。
(五)验收。区社区办要及时组织对适老化改造情况进行审核验收,不符合标准未达到要求的要立即进行返工,确保适老化改造高质量完成。
(六)监督。区社区办要对适老化改造工作进行实时监督管理,对改造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事件及时进行处理。
五、补贴标准
(一)滨河社区前期推广的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费用由区据实补贴。
(二)滨河社区常住的城乡特困、低保及低保边缘的老年人家庭申请适老化改造,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2000元,超出部分由老年人家庭自行负担;实际改造费用低于最高标准的据实结算。
(三)滨河社区常住的年满60周岁以上中度失能、70周岁以上轻度失能的老年人家庭申请适老化改造,每户按改造总费用的60%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 2000 元。
(四)滨河社区常住的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家庭申请适老化改造,每户按改造总费用的80%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 2000 元。
(五)以户为单位的老年人家庭只能申请一次政府适老化改造补贴。
六、组织保障
(一)提高站位,加强政策宣传。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部署的重要任务,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家庭适老化改造政策和内容的宣传引导,增强老年人及其家庭和社会对开展家庭适老化、营造居家安全环境的认识;积极引导开展适合老年人生理特点及安全需要的设施改造和老年用品配置,满足老年人生活起居需求,方便家庭成员照料服务,发挥居家养老的基础作用。
(二)加强协调,强化组织保障。明确专人负责,将家庭适老化改造作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和绩效评价,并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捐赠支持适老化改造,确保高质量完成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三)严密组织,确保改造质量。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提供机构,建立适老化改造产品展示库,让有适老化改造需求的老年人及其家庭能自主选择、多种选择自己需要的适老化改造产品和服务提供机构;并严格按照实施步骤展开适老化改造,改造结束后及时与服务提供机构或老年人家庭结算政府补贴费用。要确保全过程各环节公正、透明,确保改造补贴资金使用合理。
本方案试行一年,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