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高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直有关部门,托管镇政府:
为加快扭转大气主要污染物PM2.5平均浓度不降反升被动局面,围绕大气环境质量管控重点措施进行再细化、再落实,本着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原则,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紧盯企、车、尘、煤,采取超常规举措,全方位、深层次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举措落实落地,推进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本方案。
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16日
高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管控工作
方 案
8月9日,全市组织召开中心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集中攻坚强化管控工作推进会议。会上,对我区2021年1-7月,我区大气主要污染物不降反升进行了通报,要求采取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紧而又紧的措施,切实把大气治理工作管好、管实、管到位,尽快实现大气质量好转。为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区直各有关部门必须坚定信心、上下联动、精准发力,以背水一战、破釜沉舟的勇气和决心,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力度和韧劲,切实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位,确保每个责任环节干有主体、责有人头,把主要污染指标控制在既定目标内,本着精准、科学、适度、有效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自8月13日起,在辖区开展大气综合治理强化管控工作。确保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大幅下降,8月份PM2.5平均浓度指标控制在18微克/立方米;9月份PM2.5平均浓度指标控制在16微克/立方米,9月底前大气主要污染物达到同比持平。11月底前,PM2.5平均浓度指标控制在26.4微克/立方米,达到持续改善的目标。
二、管控措施
(一)加强重点行业企业减排管控
(1)严格落实《承德市中心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集中攻坚方案》“双控”要求,实施24小时驻厂监督制度。建投承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每日22时至次日9时,除保障安全生产车辆以外,其余重型货车一律错时运输,重型货运车辆(含燃气)只允许进厂、不允许出厂(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电动重型载货车辆除外)。(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2)8月底前,完成企业机动车门禁系统升级改造并投入使用,坚决禁止使用不符合排放标准车辆。(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在企业门禁系统升级完成之前,交警要组成专项执法队伍,开展常态化重点企业重型运输车辆巡查执法,坚决杜绝企业门前运输车辆怠速停车,对未落实要求的,严管重罚、顶格处理。(责任单位:交警直属七大队)
(3)承德颈复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要降低监测点位楼下设备生产负荷,搬迁院内停车场,并加大厂区清扫力度,定期对绿化区域进行喷淋。(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二)提高站点周边道路保洁标准
围绕开发区和铁路国控站点周边既定的洒水路线,定人员、定时间,制定详细的作业排班表,严格落实24小时道路保洁作业制度。重点加强南互通、迎宾路、东区中路及周边道路、西区中路、武烈路等重点路段洗扫、冲洗、洒水和雾炮作业,每天洒水频次不能低于24次。每日清晨6:00前对周边树木绿化带进行雾炮、冲洗降尘。夜间要始终保持道路湿润、无积尘、无浮土。(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加大对站点周边道路巡查力度,对破损路面及时进行修缮,作业期间采取围挡、洒水等抑尘措施。(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交通局)
(三)开展重点区域重型货车专项执法
持续开展重型柴油货车管控。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引导车辆从娘娘庙大桥经滨河路崔梨沟路段远端绕行,对开发西区中路开展禁限行管控工作,四海公司、露露股份有限公司周边长期停靠重型车辆一律进行清理,开展24小时不间断执法。(责任单位:交警直属五大队)重点对迎宾路、南互通、武烈路等重点路段开展巡查,对渣土车辆未苫盖、道路遗撒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顶格处罚一起。(责任单位:交警直属五大队、区综合执法局)
(四)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
辖区内所有餐饮单位餐饮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分别达到1、5、10毫克/立方米的标准,站点周边500米范围内餐饮单位每三天开展一轮执法检查,其他区域每周开展一次执法检查,通过现场快速监测,核查餐饮油烟处理效果,对不达标的要严惩重罚,对屡查屡犯、屡教不改的要坚决停业整顿,确保餐饮油烟达标排放。夜间安排专人,加大开发西区、东区、御龙瀚府、凤凰御景、阳光四季城等重点区域露天烧烤、流动商贩的巡查检查,通过扣押设备、处罚等有效手段,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五)强力实施建筑工地扬尘管控
每三天开展一轮对开发西区、东区、大学城区域在建建筑施工场地执法检查。督促各施工工地围挡未安装喷淋装置的一律安装,并要求24小时全天开放(雨天除外),对场地出入口车辆冲洗装置进行检修,确保设施能够正常使用,凡出入施工场地车辆一律经过车辆冲洗装置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带泥上路。(责任单位:区质安办)
(六)全力开展禁燃禁放“双控”
严格落实《承德市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禁燃区内严禁高污染燃料使用,严厉打击散煤和洁净型煤等高污染燃料使用行为。(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严厉打击禁燃区内散煤等禁燃高污染燃料销售行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建立常态化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监督管理机制,对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经营、燃放各环节进行全方位管控。重点时段要实施警力下沉、片区驻守,坚决杜绝烟花爆竹燃放。(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全面做好销售许可证收回和库存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七)加快推广清洁能源替代
采取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网格化管理,进一步细化责任、完善举措,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托管镇政府要成立打击散煤复燃执法专班,建立确村确户档案、巡查台账,严厉打击散煤复燃行为。(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上板城镇政府、冯营子镇政府)严格落实市政府下达的2021年度清洁取暖替代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替代任务。(责任单位:区经发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建设局)
(八)加快推进重点治理项目
站点周边楼宇顶层清洗治理工程9月底要全部完工。(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加快推进“雾森”系统建设,监测站点周边500米范围内9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王志一副主任任指挥长、辛大勇局长任副指挥长、生态环境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高新区大气治理指挥调度中心”,负责大气污染治理协调、指挥、调度工作。指挥调度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辛大勇局长兼任。区直各有关部门、托管镇政府要加强专班力量,抽调充足人员组成道路保洁、餐饮油烟治理、机动车管理、建筑扬尘、散煤复燃等工作专班。各工作专班组长由部门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由部门分管领导担任,专班工作人员和联络人本部门自行确定。生态环境分局、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质安办、建设局、交警部门和托管镇政府要将专班成立情况和组成人员名单、联系方式于2021年8月13日前报送至区大气治理指挥调度中心。
2.加强指挥调度。各部门工作专班组长、副组长和联络员要全部纳入“高新区大气治理专班工作群”,24小时在线。区大气治理指挥调度中心每小时发布指令,各工作专班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各部门联络员要在工作指令下达后10分钟内回复是否接收到信息,第一时间转交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并在40分钟内反馈处理结果和成效。
3.加强信息反馈。区直各有关部门、托管镇政府要结合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并每小时反馈一次工作动态。区大气治理指挥调度中心每日统计工作指令接收、查处和反馈情况,一次未及时接收或反馈的全区进行通报,二次全区提出警告,三次报管委会启动追责问责。同时,不定期开展巡查,一旦发现因履职不到位、行动迟缓等原因导致大气主要污染物升高,影响辖区大气环境质量的,一并上报管委会,按照有关要求从严追责问责。
附件:各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附件
高新区大气染污综合治理强化管控
工作专班
指 挥 长:王志一 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指挥长:辛大勇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成 员:王旭东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朱金成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孙 威 区建设局局长
吴鹏东 区交通局局长
李志超 区经发局局长
关利军 区应急局局长
常东辉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立民 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尹 松 区质安办主任
宋 兵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 洋 交警直属五大队大队长
秦 岳 交警直属七大队大队长
徐 刚 冯营子镇政府镇长
李铸焓 上板城镇政府镇长
高新区大气治理指挥调度中心专班
指 挥 长:王志一 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指挥长:辛大勇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成 员:朱彦岩 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刘思辕 区生态环境分局大气股股长
马 斌 河北众联环保公司
尹少奇 河北众联环保公司
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工业企业治理专班
组 长:辛大勇 电话:18831455515
副组长:于阔佳 电话:13483888889
联络人:肖国昌 电话:15903145045
专班工作人员:王海龙 电话:13663145588
刘学俊 电话:18632419920
张剑锋 电话:17631439301
梁中原 电话:17632111314
高新区质安办施工场地扬尘治理专班
组 长:尹 松 电话:13313147878
副组长:李晓旭 电话:19833488887
联络员:于志勇 电话:13032092608
专班工作人员:于志勇 电话:13032092608
李 挺 电话:15203242345
肖朕佳 电话:13303144442
高新区建设局施工场地扬尘治理专班
组 长:孙 威 电话:13785373612
副组长:赵伯奇 电话:13503141501
联络员:冯志全 电话:15028976068
城市管理局道路扬尘治理专班
组 长:朱金成 电话:15832883456
副组长:刘艳辉 电话:13903140136
联络员:杜 飞 电话:13932456666
综合执法局餐饮油烟治理专班
组 长:王旭东 电话:13932406960
副组长:李春华 电话:18832404444
联络员:张 超 电话:15803140327
专班工作人员:孙洪涛 电话:15103146363
交警七大队机动车治理专班
组 长:秦 岳 电话:13333140880
副组长:焦 冬 电话:13333399878
联络员:刘海洋 电话:15103147526
专班工作人员:岳建成 电话:13313141230
交警五大队机动车治理专班
组 长:张 洋 电话:13503140580
副组长:王 强 电话:13833430550
联络员:衡丽芳 电话:15713140402
冯营子镇散煤治理专班
组 长:徐 刚 电话:13103140333
副组长:于子兴 电话:15028920009
联络员:李春祁 电话:18631435115
上板城镇散煤治理专班
组 长:李铸焓 电话:13398665666
副组长:朱艳国 电话:13832442400
联络员:李 博 电话:1520324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