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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高新区推动企业股改上市融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高新区推动企业股改上市融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高新区推动企业股改上市融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7日

 

 

高新区推动企业股改上市融资

工作方案

 

按照《承德市推动企业股改上市融资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承金监字〔2020〕25号)要求,为加快推动我区企业股改上市融资工作进程,发挥资本市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大对拟股改上市融资企业的筛选、培育力度,全面推动我区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股改挂牌上市融资,力争到2022年底至少实现1家区内企业在新三板以上资本市场上市。支持引导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再融资及并购重组,实现资源要素再优化、再配置,促进企业高质量快速发展。

二、总体要求

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梯次推进”的原则和“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股改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思路,根据企业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动态数据、成长性等具体情况,分类分阶段,有区别、有重点的进行培育。发挥政府协调作用,利用培训对接等多种形式,引导和帮助企业根据自身条件主动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全面提升我区资本市场发展活力和竞争力。同时,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做好企业股改上市基础工作。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全面摸排,持续关注企业股改融资需求动向,强化沟通对接,做好政策解释,充分征求企业意愿并填写《企业参与股改上市融资意愿说明书》,全力推动相关企业谋划启动股改上市工作。

(二)推进企业股改上市融资。优先支持主业突出、盈利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龙头企业到主板、中小板上市。优先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的企业到科创板或创业板上市。引导境外上市股权投资基金帮助企业到境外上市融资。鼓励引进外省优质上市公司迁入我区。落实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工作的主体责任,力争完成企业股改上市融资工作目标。

(三)培育企业直接融资能力。支持上市公司提高公司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鼓励利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多种途径,吸引高端人才,凝聚员工合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引导和推动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并购重组等方式进行资本运作,实现产业升级和资源整合。引导上市公司发行各类债券融资。

四、主要措施

(一)用好省级企业股改上市服务平台。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河北省企业股改上市服务平台优势,采取“线上十线下”等形式,增强企业改制上市主动性、积极性。挂牌上市后备企业提供全方位、多渠道的专业化服务帮助企业实现股改上市融资。

(二)发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作用。经发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等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年向区金融办推荐本部门、本行业掌握的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盈利水平较好、具有发展潜力的重点企业,确保我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储备,实施动态管理,形成梯次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良好格局。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整合金融系统、工信系统、科技系统、税务系统等培训资源,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的制定培育计划。通过开展学习辅导、观摩培训、项目路演、资本对接、走进交易所等活动,实行常态化精准培育,切实提高企业资本市场认知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提高政府金融部门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

(四)切实加强风险防控。各成员单位在引导和支持企业股改上市融资过程中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防范市场风险的宣传普及,增强企业合法合规和风险防范意识。要密切关注国际国内市场动向,及时研判,引导企业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市场上市融资,重点防范国际局势动荡造成的境外上市风险。在引进外埠上市公司时,要充分评估拟迁入企业质量,对企业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和重大经营风险、企业控股股东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等问题进行核查,严防迁入问题企业。

(五)加大上市企业支持力度。认真落实省、市出台的鼓励企业股改上市的财政、税收等政策。经发局、招商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安排有关专项资金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后备企业。在向国家相关部门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金、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风险投资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上市后备企业。相关部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上市后备企业的项目用地需求。各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为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力扫除企业上市障碍。

(六)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主动服务,积极为股改上市融资企业排忧解难,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契机,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直通式、定制式办法,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股份制改造过程中股权变更、税费缴纳、土地房产确权、社保等问题,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股改负担。在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认定中,对上市后备企业予以重点关注。对企业在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上市申报等事项办理过程中,需要经发局、财政局、人社局、资规局、环保分局、招商局、国资中心、市场监管分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的,各部门依法依规限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或情况说明,或协调相关部门办理,不能出具或延期出具的要说明原因并及时书面通知企业。加大地方国有企业及政府拖欠民营上市公司账款清理工作力度,切实保障民营上市公司权益。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明确责任,强化落实;要加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队伍力量,充分发挥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统筹协调区内企业股改上市融资工作,及时研究协调解决企业股改上市融资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对于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提交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二)压实目标任务。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市场主体数量、产业聚集现状以及各相关部门主管或扶持产业和企业情况,将股改上市融资任务目标按年度进行细化分解,对照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真正把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全区总体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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