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高新区总工会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做法
一、基本情况
区总工会围绕“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的思路,全面提升基层组织覆盖面,畅通我党联系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有效地拓宽加强党的执政基础。截至目前,区内共有基层工会115个,其中区域联合会3个,涵盖法人单位380家,企业建会率90%;有工会会员12500余人,其中农民工会员343人,职工入会率90%以上,工会组织实现了全覆盖,构建起了服务职工群众的强大网络,夯实了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提高企业管理者对民主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一是企业开展民主管理,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和厂务公开制度,是动员、组织员工全员参与企业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它对于激发员工主人翁精神,充分调动员工生产积极性、创造性,推动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推动企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如果企业离开了民主管理,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就难以发挥,企业就会失去发展的原动力,企业就难以持久发展。企业管理者要站在企业持久发展的高度,去看待企业的民主管理工作,努力增强做好民主管理工作的自觉性。
二是企业的管理者,不应忘记水可载舟也可覆舟的道理。再大的权利,离开了员工的支持,也就无权而言。靠行政命令、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维系的权威,可能一时奏效,但却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难以长久。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方针,不仅是巩固、发展改革开放成果的需要,也是保证社会稳定的需要。
三、完善和强化职工代表的履职管理。
一是要把提升职工代表素质放在首位。要明确职工代表素质提升的意义。一个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是经过不断学习和不断培训而逐渐成熟起来的,职工代表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也同样需要一个学习和培训的过程。要提高职工代表的履职能力,就必须加大培训力度。不能只要求职工代表认真履行职责,而放弃对其的教育和培训。其次,要持续提升职工代表履行职责的能力。员工是企业的主人,职工代表是代表广大员工对企业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因此,要加强职工代表主人翁意识的教育和权力、责任和义务的教育,提高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责任感。要加强对职工代表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业务能力的培训,组织他们学习和掌握《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内容,如此议政才能议出道道来,参政才能参到点子上。
二是应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履职质量评价考核制度。为促进职工代表进一步提升素质、履行职责,应从机制创新入手,加大对职工代表的考核管理力度,全面实施职工代表承诺制、考核制、激励制管理,有效提升职工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
三是开展以厂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把实施“阳光工程”作为民主管理的重要工作,把员工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运作于公开操作之中,以员工满意不满意为标准,重点做好职代会、厂务公开民主联系人的提案解答、落实和反馈工作。坚持把广大员工关心的企业改革和发展方面的重点问题、事关广大员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及企业领导班子和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内容纳入到民主管理之列。
四是要健全和完善民主管理工作的保障机制。要把推行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作纳入企业重要议事日程。要发挥党委作为民主管理第一责任人的作用,要发挥行政作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第一执行人的职责,要发挥纪检监督作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第一监督人的职能,要发挥工会作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第一协调人的作用。要注重员工作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第一评价人的意见,以员工满意不满意来评价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好坏,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效果评估和检查考核体系。
五是充分发挥工会在推行民主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企业工会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企业工会干部参与企业管理、协调利益关系、工会要沟通广大员工与企业党政之间的关系,组织员工参与企业管理,正确行使职权,又要教育引导广大员工关心企业的改革发展,尊重企业管理者的管理权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作用、共谋发展,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增强员工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力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