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在市住建局和高新区工管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帮助下,我办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致,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安全至上、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关注民生,强化服务,提高效能,圆满完成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今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职能
负责高新区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二、基本情况
2020年度高新区全年监督工程项目共60个,合计单位工程357个,建筑面积197.24万平方米,总造价40.57亿元。其中,2019年结转工程项目26个,合计单体工程206个;今年新开工程项目34个,合计单体工程151个,建筑面积68.67万平方米;竣工验收项目19个,合计单位工程93个,建筑面积74.37万平方米。
优质工程尚无评选结果。
全年我办开展工程项目监督执法检查900余次,约3300人次;下达《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51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6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2份,查处不合格材料73个批次,今年受理质量监督备案34份,安全监督备案34份。
全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竣工验收合格率100%,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覆盖率100%。全年高新区建筑施工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三、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1、积极宣传和落实业主预验房制度。
为保障业主对其购买房屋的合法权益,自2019年5月9日承德市住建局下发《关于推行住宅工程业主预验房制度的通知》以来,我办一直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该制度落地执行。今年我办辖区内竣工验收的住宅项目均严格执行了该制度,共涉及项目3个,单体工程30个,住宅1084套。统计数据显示,业主参与程度在57%,累计检查项数22158项,累计发现问题359项,发现质量问题比例为1.62%,并全部整改维修完毕。已完成预验房的住宅项目,我办未接到业主的质量类投诉。业主预验房制度的施行,大幅度降低了质量类投诉事件,提高了业主满意度。
在宣传贯彻的基础上,我办还对已经执行业主预验房制度的项目进行回访,收集数据,梳理程序,总结经验,完善流程,为制定住宅工程业主预验房制度后续制度奠定基础。下一步,我办将进一步细化预验房工作程序,统一流程和标准,提高该制度的标准化程度,推进该制度由创新制度向常规制度转变,做到该制度充分落地,行之有效,利惠于民,进一步提高高新区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2、贯彻落实质量三年上水平行动
(1)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三年上水平行动”的工作部署,我办年初即根据全年工作重点制定全年质量巡查计划、目标,并列入年终考核项。巡查计划按“三年质量提升行动”为总纲领,采用巡查与暗访相结合工作方式,统筹地方和部门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主要针对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温节能工程质量、要建筑材料和构配件质量、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全面的检查,做到坚决不留死角,工程全覆盖。
今年我办共开展“拉网式”质量监督巡查45次,冬季施工项目检查33次,工程验槽监督检查81次,工程主体结构验收监督检查43次,竣工验收监督检查19次,核查施工技术资料600余份,建材产品抽样110组,查处不合格材料73个批次。
(2)全面推行监理报告制度。我办对往年监理报告制度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重新修订了监理报告明白卡,将监理报告制度列为工程质量监督交底的重要内容,在每个工程开工时进行宣贯,安排专人负责接收监理报告并跟踪处理,确保提及的质量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处理,为全面推行监理报告制度奠定了基础。
3、开展有针对性专项大检查。
(1)开展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为贯彻落实市住建局《关于切实做好省厅建筑市场专项监督检查问题整改和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2020年11月初,我办联合市住建局劳务处和高新区住建局,按照《河北省建筑市场秩序专项监督检查表》相关内容对辖区内未停工项目进行了全覆盖的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共涉及项目20个,其中房建项目13个,市政项目7个。目前,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由相关责任单位调查取证,后期将移送市综合执法局依法处理,其它问题现已督导相关企业落实整改。
(2)开展建筑材料质量专项检查工作。为加强施工现场使用建筑材料的质量管理,规范建筑材料产品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同步检验等施工行为,提升建材品质,提高施工质量,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11月初,我办按照承德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部署,在辖区内开展了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本次检查共抽查主体在建工程12项,涉及预拌混凝土企业6家,检查覆盖率100%。现场对预拌混凝土塌落度、混凝土试块的留置与养护、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材料进场验收台账及监理旁站等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对混凝土试块进行了随机抽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企业现已整改落实到位。通过本次专项检查,有效提高了参建各方的质量意识,压实了参建各方质量管理责任。
4、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
(1)要求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易出现的质量通病编制不少于2个单项问题的专项治理方案及措施,并严格执行落实。
(2)对楼板裂缝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严格控制施工速度和连续支撑层数要求,对于存在裂缝的现浇混凝土楼板构件,要求施工单位需出具书面调查文件,说明裂缝的位置、数量、深度等基本情况,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调查文件进行签证,汇同设计单位对裂缝的属性、危害性进行认定,签署认定意见并出具处理方案。
(3)对外墙渗漏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按照2018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相关内容,要求设计单位对外墙防水构造措施进行深化设计,出具构造详图;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承德市建设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控制和防治措施》要求,在外墙窗台部位加设防水层,防止外窗渗漏。
(4)对填充墙工程裂缝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对于二次结构填充墙采用轻体连锁砌块的砌筑工程,监督人员将随机抽取混凝土芯柱部位进行检查;抹灰工程要求满挂玻纤网格布,容重≥160g/㎡,网格布接茬部位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严格执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13.3.4条款的要求,楼梯间和人流通道部位填充墙,抹灰应采用钢丝网砂浆面层。
5、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经验做法
(1)加强对监理单位和检测单位的监督管理。在检查过程中仔细检查旁站监理记录,将监理日志与施工日志互相核对,来检验监理单位工作的时效性和真实性,防止弄虚作假的情况,以此来监督监理单位的发挥职能,保证工程实体质量;针对检测单位的监督管理,我们采取对检测单位进行实体现场检测时随机监督抽查的做法,对检测单位的工作程序、人员资格、样品抽取、操作规程进行现场监督,以此保证检测单位工作和合法性和规范性。
(2)监督手段多样化,巡查工作采取了不定期推荐、抽查、巡查、暗访检查等形式。把质量监管重点向薄弱环节倾斜,推行“差异化”管理,对不同质量保证能力的企业,不同类型的工程,不同操作模式的工程项目,实施不同强度、不同频率、不同深度的监督管理,突出监管重点,从而提高了质量管理的有效性。在实施“差异化”监管过程中,强化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各方主体行为的监督,突出对小企业、违规企业以及外地刚进承企业的检查力度,确保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稳步提高。
(3)认真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中工程实体质量控制相关要求,并结合《承德市建设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控制和防治措施》要求,对实体质量加大监管力度,同时组织施工单位互相交流观摩,加强互相学习,推广新工艺新做法。
(4)推进工程现场施工标准化做法,要求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标准化施工方案,施工现场设置施工标准化样板间。
(二)建筑安全监管工作
1、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日常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和扬尘治理
我办建筑安全监管工作划分为两个监督组,明确各施工现场的监督责任人,落实各项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的巡查检查工作,对脚手架、深基坑、模板支撑体系等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隐患部位加强了监控,全年共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36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2份,检查记录270余份,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和扬尘问题500余处,全年对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巡查检查共出动1800余人次,全年创建在建省级文明工地5项。
2020年我办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不到位问题”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并移交综合执法局查处1次,共计处罚金额1万元。因扬尘治理不到位的问题对7个施工项目7个责任主体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移交综合执法局查处,共计处罚金额35万元。
2、开工(复工)严格抓管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工作
在工程开工(复工)前,进一步强化开复工前疫情防控工作、安全条件和扬尘治理措施的审查工作。督促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体系、安全管理体系,施工现场疫情防控人员到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完善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扬尘治理措施齐全。在工程复工前,进一步加强复工条件的审查,做到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不允许复工,建设安全隐患未得到整改的不允许进行复工建设,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的不允许复工建设。
3、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和专项检查工作
(1)开展了施工现场扬尘的综合治理工作
为了有效的控制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我办采取了以下几个措施:第一,在工程开工前严格把关,要求建设单位开工前做好相应的扬尘治理工作;第二,加强日常监管,我监督室明确了每个工地的责任监督人员,分区域管理加大巡查频次,力求及时发现问题并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对问题严重的施工现场责令停工整改并移交综合执法局查处;第三,在工程复工环节严格把关,把扬尘治理作为否决项,不达标的工程一律不允许进行复工建设;第四,要求施工现场安装扬尘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并将其作为新开项目的必要条件;第五,要求施工现场配备立体车辆冲洗设施和降尘雾炮机。
(2)开展了汛期、暑期专项检查工作
我办组织对区内在建工程进行了汛期、暑期专项安全检查,对存在临山、临水、深基坑的工程的防汛应急预案制定情况,防汛物资准备情况,管理人员值守情况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并要求各企业加强对工人的教育培训在施工现场配备防暑降温的药品和饮品,防止因作业人员中暑造成安全生产事故。
我办领导班子带领安全监督员于6月中旬对汛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并根据高新区实际情况对全区存在临山、临水、深基坑等工程进行了详细检查指导,对项目各方参建单位提出具体要求,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准备好防汛物资,管理人员要做到全天值守,加强对工人的教育培训,提高工人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等重大风险点的观测和预防,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各项目负责人要观测和掌握天气预测预报,确保汛情信息和调度指令畅通。
(3)开展了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高新区质安办为深入开展第19个“全国安全月”活动,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行业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红线意识、重视程度,传播安全意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突出“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的“全国安全月”主题教育活动,组织辖区内企业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同步开展相关活动:
一是着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排查,确保企业安全月期间安全形势稳定。二是紧盯疫情防控关键。监督保障安全生产,各单位、 各项目要按要求定期开展防疫工作检查,确保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两手抓。 三是组织开展现场应急演练。汛期来临,结合防范大风、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制定应对措施,要求企业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演练要注重实效。
我办先后在闫营子区域二十二冶项目部、上板城区域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项目部组织开展了项目部全体人员“安全活动月”动员启动大会,项目支部书记、项目安全经理、项目经理分别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讲话。最后组织全体参会人员进行了“安全月活动”签名仪式。 通过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部署,使活动的开展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使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生产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认识转变为自觉行为融汇到日常工作中去,形成人人关系安全,安全关系人人的良好氛围。
(4)大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我办在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中我办开展了以下两项工作:
一是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严肃查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持假证上岗问题;严肃查处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问题;严肃查处建设单位不及时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措施费行为;严肃查处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达不到要求,监理工程师长期不在岗的行为;严肃查处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行为;坚决纠正治理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着力构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高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是为全面贯彻执行《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省政府2号令)要求,推进高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动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高新区在建工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和“双重预防机制”创建工作具体负责人,于4月15日分为两个批次在闫营子区域A3地块B1楼项目现场举行“双控”机制建设现场观摩会。我办对全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着力构建建筑施工“双控”机制建设工作体系,要求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统一思想,坚定决心,深入扎实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工作。二是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双控”机制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辨识安全风险,建筑施工企业要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的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每年开展一次全面辨识,实施风险隐患分级分类管理,强化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三是全面完成建筑施工“双控”机制建设工作,要求全区在建工程项目完成企业相关制度建设及台账清单的设置,施工现场要设置风险分布图、风险源辨识清单及风险点提示标识等内容,全面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创建工作的完成。
我办为推动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目前组织召开推动工作会议一次,现场观摩两次。有效推进了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创建工作,为《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的全面贯彻落实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5)开展了消防专项检查工作
为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提高建筑工地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我办先后在承德微型智慧科技创业创新中心工地、闫营子A2地块一期工程进行消防演练。并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高新区在建施工现场进行了消防专项大检查。一是针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场所,动火作业场所,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厨房操作间、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及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中配置要求配备灭火器,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不少于2个。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贮水箱或水池、消火栓泵、室内消防竖管等;二是春季复工复产前和冬季停工期间对值班室和生活区进行重点检查;三是建议并推广生活区范围使用USB电源接口减少消防安全隐患;
(6)开展全国防灾减灾工作
2020年5月12日是中国第12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我办按照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隐患排查整治和宣传工作要求,对本辖区重点企业、施工项目部召开“全国防灾减灾日”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组织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在科技大厦二十二层会议室召开解读《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视频培训会。我办安监室主要负责人和参会人员一同学习,此次视频培训会提升了辖区内重点施工企业对隐患排查机制建设的理解,更有效的开展落实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
(7)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自查自纠
我办转发了承高安字﹝2020﹞5号通知,并制定了自查自纠格式及内容,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督导建筑施工项目停产整顿,针对9.20交通工程事故教训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完成后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报我办审核完成后,方可进行复工复产。
为了不影响企业复工复产,企业提交自查自纠报告后我办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核查,未报送自查自纠报告的重点工程我办安排人员现场指导,十一期间我办安全监督人员全部在岗值守,所有施工现场自查自纠工作已经完成,企业自查自纠发现隐患42项,现场核查发现隐患7项,存在的安全隐患均已整改完毕。
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使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生产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认识转变为自觉行为融汇到日常工作中去,形成人人关系安全,安全关系人人的良好氛围。
(8)开展冬季停工前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检查
为确保冬季停工期间的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施工单位办理中止监督手续前我办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一是防火、防盗、防中毒措施落实到位;二是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凡是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办理中止监督手续。
4、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为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会议工作部署,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和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高新区根据市住建局的安排部署全区在建工程已完成参保全覆盖,并按要求把安责险的参保工作作为项目开工前安全资料查验环节的重点检查内容。
(三)投诉接待及处理工作
本年度截至目前,我办共接到各类投诉和咨询50余次,开展实地调查和调解工作近30次,处理解决房屋质量投诉36件,其中:简易处理解决11项,现已全部结案;百姓服务热线等部门转办事项18项,现已全部结案;书面受理房屋质量投诉事项7项,现已全部结案。涉及楼板、墙体裂缝的11项,涉及屋面、外墙、橱房间渗漏的19项,涉及门窗质量的1项、其他质量问题5项。针对渗漏质量问题多这一情况,下一步准备加强对建筑主体施工和防水材料的抽查检查工作,并严格要求工程现场执行材料和施工工艺样板制度,以杜绝此类质量问题隐患。
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责任
(一)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
组织党员干部在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学习研讨,对照党章党规,重点对照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逐一对照、全面查找各种违背初心和使命的问题,真刀真枪解决问题,对照一次就提醒一次、扯一次袖子,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宗旨意识、担当意识、纪律意识,不断提升政治境界、思想境界、道德境界。认真梳理工作流程,找准查实廉政风险点,在明确业务工作目标的同时,明确党风廉政责任,将廉洁监督的要求落实到科室,将廉政建设的责任落实到个人。实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步发展,作到警钟长鸣。
(二)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活动,加强学习,增强服务意识,继续坚持每周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思想境界和业务水平,通过学习逐步提升了全办职工的监管能力,为实现监督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监督执法精准化奠定基础。
五、2020年工作谋划
1、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人员业务素质,抓好队伍党风廉政工作。
2、加强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促进各责任主体单位完善质保体系、人员到岗履职。
3、加大对业主预验房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导,进一步总结经验。
4、加快制定和实施高新区建筑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化做法,争取通过引进和推广一批优秀工程做法,来创建一批优质工程和减少建筑工程质量投诉。
5、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与《承德市建设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控制和防治措施》的宣贯学习和落实执行情况。
6、全面完成市住建局和高新区下达的工作目标,减少和降低扬尘污染,不发生因履行或履行职责不到位而引发死亡事故。
7、总结试点经验,在高新区范围内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
8、全年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不少于3项。
9、组织开展联合检查不少于两次。
10、争取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现场观摩会。
承德市住建局高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