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蔡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和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我区接到提案后,立即转派区住建局,区住建局立即组织就做好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调研论证,并制定了办理方案,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6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发改能源〔2015〕1454号),我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全面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具体情况汇如下:
一、存在问题
近年来,高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但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落地难、管理不到位等现象依然存在,行业发展面临一些困境。
(一)充电设施落地难。在省、市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政策的鼓励下,物业企业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积极性不断提高,但符合市场需求的集中式充电站主要分布在城市区域,需占用一定数量的土地,区土地资源紧张,难以为充电设施提供充足的土地供应,导致充电基础设施难以落地。
(二)运营服务管理水平低。虽然区充电桩建设数量可观,但我区充电运营商规模小,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主体存在“重建设、轻运营”问题,公共充电桩的运营管理和服务跟不上。充电设施不能得到及时维护,缺乏相应充电衍生增值服务。
(三)需尽快建设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在高新区建设充电设施开展公共充电服务的企业,均有自己的充电智能服务平台或使用其它公司授权的服务平台,充电运营商充电资源不能共享,用户搜索应用极不方便,现有充电基础设施存在利用率不高,运营商与用户之间存在着“信息差”,部分存量充电基础设施形成一个个“孤岛”,处于闲置状态,
二、下步打算
按照省、市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部署,以及您提出的“私人充电桩安装不规范”、“车位属权问题”、“基础工作无法实施”、“老旧小区问题多”等问题,我区将切实抓住产业提升和突破的新机遇,科学指导我区充电设施建设,经研究,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加强行业监管。进一步加强物业监管,净化物业环境,引导物业健康有序发展。严格落实充电设施的验收标准,保证充电桩的服务质量,提高充电设施的通用性和开放性。落实公共充电设施运营评估考核体系,加强充电设施建设企业、运营服务企业的信用管理。
最后,殷切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高新区能源建设工作,为能源结构调整,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多提宝贵意见,为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