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相关部门, 托管镇:
关于调整《高新区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2月25日
承德高新区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深入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根据省政府印发的《河北省深入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三年作战计划》及《河北省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为主要任务,全面建立、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落实各级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支撑作用提供有效的机制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综合治理、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的公路“路长制”管理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推动农村公路向“建养并重、均衡发展”转变,确保“建既有养、养即到位”,实现“五个提高”(提高建设质量、提高管养能力、提高路况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全面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的公路交通环境。
三、机构设置
成立区“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任为组长、管委会副主任为副组长,区交通局、公安分局、财政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行政审批局、执法局、林业水务局、督考办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镇镇长为成员。县级路长办公室设在高新区交通局,主任由交通局局长担任。镇级路长办公室设在各镇政府,与托管镇应急办合署办公。
1.“路长制”的设置
“路长制”是路段管理人员在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路段的公路(含桥梁隧道)、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的制度。根据我区实际,设立四级路长,即总路长、县道路长、乡道路长和村道路长。总路长由管委会主任担任,县道路长由管委会副主任担任,乡道路长由镇行政正职担任,村道路长由村委会主任(党组织书记)担任。
2.“路长制”的分工职责
实行各级路长对总路长负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路长责任分工体系。
总路长职责:负责管辖路段“路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监督检查县、镇、村路长和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对突出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对全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整治负总责。督促指导下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
县级路长对县道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整治负总责,负责研究、调度县道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指导下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
镇、村级路长分别对镇、村道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负总责,具体组织工作落实,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引导、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自觉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镇级路长负责监督指导村级路长的履职情况。
各路段段长负责管养路段的具体工作。
3.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拟订管理标准、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下达交办任务,组织日常巡查,督促各分路长和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定期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组织考核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4.相关部门职责
区交通局:负责“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和保洁工作;及时修复处置公路水毁、病害;协调相关部门、两镇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集中整治;负责制定全区乡村公路发展规划,负责全区乡村公路的建设的行业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全区乡村公路养护,指导镇对危险路段进行治理。
区执法局:配合区交通局日常巡查、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查处货运车辆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的行为,对乱砍滥伐行道树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擅自挖沙取石采矿行为进行查处,联合市交通局开展24小时治超。
区公安分局:配合执法局部门联合执法。
区财政局: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和公路环境综合治理,并将农村公路各项补助资金足额列入财政预算。
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配合区交通局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的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和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组织对已关闭矿山形成的高陡边坡、裸露山地进行恢复治理,加强途经城乡规划区段公路两侧规划建设管理,对于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流程。
区林业水务局:协助公路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的防洪灌溉能力;鼓励对公路沿线山塘水库进行生态修复;协助做好公路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严格公路两侧林地管理,依法查出乱砍伐林木。
区行政审批局:为“路长制”开展项目建设开设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流程。
区督考办:对路长制的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做好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确保规划具有前瞻性和可实施性。多方筹措资金,充分利用资源配置优化、土地出让收益等多种方式筹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结合美丽乡村、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等需求,严格建设标准,注重安全保障,严格落实农村公路“七公开”制度,建立农村公路建设信用评价体系,提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绿色环保水平。
(二)加强农村公路管理。推进区、托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广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建立区有路政员、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保护路产路权。深入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占道经营、私设道口、违章建筑、乱堆乱放、倾倒垃圾等行为,营造畅安舒美的农村公路通行环境。统一规划、完善农村公路标志、标线,实现与干线公路、旅游景区、重要行政节点的有效衔接。
(三)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落实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加强日常巡查、保洁、保畅等工作,切实做到“有路必养”,延长公路使用寿命。同时结合山区实际,探索以路育树,以树养路模式,弥补养护经费不足。建立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养护模式,推行县道专业化养护,乡村道路以村或者路线划分养护责任段养护,优先选择贫困户,提高养护成效。规范养护管理,加强养护考评,提升养护质量。建立应急长效机制,因自然灾害出现大面积桥隧垮塌、公路断交等紧急情况时,及时协调组织社会力量抢修保通。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路长主导、部门联合、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路长管理机制。各级路长要适时召开会议,开展工作调研,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相关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强大合力,确保“路长制”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做好建档立卡。组织对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公路用地、绿化苗木调查核实,明确各路段路长、段长,建立责任档案,登记造册,建立县、镇、村公路管理基本信息数据库。
(三)全面公示公开。推行农村公路“阳光工程”,将路线名称、路线规模标准、路长姓名、养护标准、监督电话、路长办公室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等内容,以设立路长公示牌或政府门户网站的形式,向社会公示公告,并及时更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强化协调配合。加强部门协作,全力支持“路长制”的运行,努力为农村公路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建立路段与路段之间的路长工作联系机制,加强沟通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低的路长监管体系。
(五)严格督查考核。将“路长制”纳入政府“四好农村路”建设考核,依托“四好农村路”示范镇、示范村评选,对优秀路长进行表彰。对不履行或履行路长制责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六)广泛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路爱路氛围,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社会参与度,为“路长制”推行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