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触屏版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承德高新区应对污染天气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承德高新区应对污染天气攻坚行动方案

 

为积极有效应对本次区域污染过程,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程度,持续改善辖区大气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着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原则,紧盯2月23日至2月27日大气污染过程,把握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积极开展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突出抓好扬尘管控、露天焚烧管控、工业企业管控、烟花爆竹禁放管控、重型柴油车管控等重点工作。力争通过集中攻坚,努力降低PM2.5等各项主要污染物浓度。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加强扬尘污染综合管控

1.推进重点区域扬尘管控。一是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场地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场地内防尘网等抑尘措施是否符合块状800目/100平方厘米、粉状粒状及裸露地面2000目/100平方厘米的标准。重点对高铁站站前广场两侧、国创融园、铂悦轩、上板城光晟能源项目、露露施工现场等建筑施工场地进行重点管控,对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严格依法依规查处。(责任单位:区质安办、区综合执法局)二是重点加大对高新区南海能源东侧、高铁站沿线、冯营子镇中德大学周边至吉祥之帆大桥两侧、梨花江苑至娘娘庙大桥两侧、东西营工业园及滨河北路、滨河南路施工区域等区域料堆场治理,全面采取抑尘管控措施,对抑尘措施缺失的及时进行补救。(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局、区资规分局、上板城镇政府、冯营子镇政府)三是污染天气应对期间,暂停土石方作业,辖区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停止运营,一经发现严肃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交警直属五大队、交警直属七大队)

2.严格实施城市道路“以克论净”。加强大气监测点(开发西区自来水公司、未来城颈复康有限公司、上板城菲时博特、承德石油高专)周边迎宾路、武烈路、开发西区道路、南互通枢纽站周边、未来城区域内道路、大学城周边道路、高铁南站项目门前道路、上板城本特路、油松花粉厂至漫子沟大桥路段等道路每天机械化吸扫8次,降低积尘负荷,减少车辆扰动二次扬尘污染。(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3.推进工业企业料堆料场规范化管控。加强建投承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四海实业有限公司、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颈复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冀东恒盛混凝土搅拌站、建成商混等工业企业和搅拌站料堆场扬尘污染控制,确保物料堆全部入棚入仓(责任单位:区经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二)全面加强禁燃禁放管控

4.严格秸秆露天焚烧。加强农村区域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和野外用火管控力度,充分发挥露天焚烧视频监控红外报警系统和各级网格员作用,重点加强农村区域国省干道、铁路沿线、田间地头以及其他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对秸秆禁烧红外视频监控系统推送和巡查排查发现的火点,立即进行处置。生态环境、公安等多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垃圾、秸秆、废弃物等露天焚烧及野外用火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点火人员除经济处罚外,情节严重由公安部门进行行政拘留。确保全域、全时段禁燃禁烧。(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森林公安局双河直属分局、上板城镇政府、冯营子镇政府)

5.严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继续组织区公安、应急、生态环境、城管、托管镇和社区办,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联合执法检查,紧盯正月十五重点时段,以及开业、婚宴等庆典活动现场,确保全域全时段实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控措施,针对违法售卖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市管理局、上板城镇政府、冯营子镇政府、社区办)

(三)全面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6.全面减少企业污染排放。重点加强建投承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四海实业有限公司、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中红三融畜牧发展有限公司、承德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重点涉气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确保锅炉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在污染天气条件下,组织和引导企业,通过错峰生产、错时生产、降低负荷、提高污染设施运行效率、停产检修等手段,减少污染物集中排放(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四)全面加强移动源污染监管

7.重点区域交通疏导。在早高峰07:00-08:30、晚高峰17:30-19:00期间针对迎宾路与偏岭大桥交口、武烈路与偏岭大桥交口、学院路西口、凤凰山大街与滦阳路交口等,加大警力部署进行交通引导,减少交通拥堵情况。(责任单位:交警直属五大队)

8.严格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在京承高速出入口、凤凰山大桥、南互通、上板城大桥等重点区域路口设卡,采取路检路查、遥感检测等形式加大过往柴油货车检查力度。加强对违法货运车辆的检查力度,严查各类柴油货车违法及闯禁行行为。(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交警直属五大队、交警直属七大队)

(五)科学应对污染天气

9.加强预警研判。充分利用第三方环保技术服务,持续做好当前形式的分析、研判工作,区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与上级部门的密切联合和沟通,提前对大气环境状况进行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有关部门和托管镇政府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积极响应应急措施,建立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政负责同志要亲自指挥、靠前作战,各有关部门、托管镇政府、社区办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紧盯重点治理任务时序进度,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重点工作细化分解到部门、责任到人。

(二)强化执法检查。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区大气办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各部门、托管镇政府和社区办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及时开展自查和“回头看”,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严防反弹

(三)严格考核问责。区督考办、大气办定期组织对各责任单位工作举措和重点任务落实完成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和抽查检查,对重点任务推进缓慢、区域问题突出、履职不力的,一经发现将报请区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区直各部门、托管镇政府、社区办要高度重视此次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结合本《方案》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自2月23日-2月27日,每日下午16:00前将当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纸质版经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区大气办(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梳理汇总后上报市有关部门,同时报送工管委主要领导,逾期视为工作无进展。市督导组将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针对工作落实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视情节严重将启动追责问责。联系人:翁羽;联系电话:2555318;邮箱:gxqdqb2015@163.com


冀ICP备2020023644号-2    冀公安网备 13080502000088号

网站标识码 1308000005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3142555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