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高新区“跨越赶超、增比进位”,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20〕52号)和中共河北省委干部考核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河北省开发区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干考发〔2020〕3号)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继续坚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方向,准确把握“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新定位,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优化创新创业生态为抓手,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为重点,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全面提升高新区发展能级和水平,为加快实现进入国家级高新区“第二方阵”目标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二、工作目标
2020年是承德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通过开展“增比进位”行动,实现我区产业加速发展,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确保我区在2020年全省高新区综合考核排名比2019年提高三位,力争实现经济发展综合水平达到省级高新区中上等水平。
三、重点任务安排
(一)大力推进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增长。重点保障34家规上企业稳定生产运营,尽力满足企业生产要素需求,实现生产效益平稳增长。着力推进“三个十”工程建设进度,力争年底前形成较大的工程量。落实兑现产业扶持资金、科技政策引导奖励资金和减税降费政策及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发展十条措施,支持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区“三个十”指挥部、区经发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二)培育主导产业新优势,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大力培育和发展电子信息大数据产业、智能装备制造产业、生物健康产业三大主导产业,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推动政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资金链、服务链协同联动,打造具有综合竞争力、特色优势明显的创新型产业集群,扩大产业规模、加速产业聚集。(责任单位:区经发局、区科技局)
(三)加大科技创新投入。落实《承德高新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十条措施(试行)》、《承德高新区科技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发挥好科技引导资金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四)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围绕电子信息大数据产业、智能装备制造产业、生物健康产业三大主导产业等主导产业打造高新技术企业集群,继续壮大高新技术企业规模。特别是利用好今年剩余的两个月时间,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申报工作,并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奖励政策。同时,通过“科技沙龙”等活动定向政策解读培训,开展针对后备高新技术企业专利服务。(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五)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聚焦“大院名校”的科技创新成果,结合企业需求,组织开展科技成果推送活动。培育省级以上技术转移机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等各类专业化、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强化技术转移人才培养,重点培养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等专业化人才。(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人社局)
(六)提高科技创新创业质量。面向京津乃至全国招才引智,聚焦电子信息大数据产业、智能装备制造产业、生物健康产业三大主导产业,引进一批国际高端创新人才和团队。落实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或特殊人才政策,提供住房保障、户籍办理、创业投资、医疗保险、子女入学、出入境等方面“一站式”服务。加大组织申报专业化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力度,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企业孵化育成链条。(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人社局)
(七)建设绿色科技园区。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入驻。积极推广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强绿色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完善科研、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优化人才生活环境,营造产业生态、人文生态、环境生态“三态合一”的人才优质生活圈。(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发局、区审批局)
四、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承德高新区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安排部署增比进位工作,协调推动区相关部门要将“增比进位”活动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来抓,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区科技局、经发局负责整体工作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导,推动增比工作扎实开展。
(二)加强统计数据质量。负责提供指标的相关部门必须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提供相关数据。对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追究责任。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承担的指标任务,确保完成“增比进位”的目标。承德高新区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对未完成目标的责任部门进行通报,并在年终绩效考核和评优工作中提出考核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