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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承德高新区2020年确保完成地表水质量目标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承德高新区2020年确保完成地表水质量目标工作整改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水领办约谈承德市水污染防治问题有关要求,扭转我区断面水环境质量恶化现状,确保完成年度水质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构建京津冀水源涵养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的战略定位,以深入推进省约谈我市有关要求为抓手,以提升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切实落实我区水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确保约谈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坚决打赢打好碧水保卫攻坚战。

二、整改目标

10-12月份,滦河上板城大桥国考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或好于Ⅲ类标准。

三、水质量状况和超标原因分析

6月份水质类别Ⅳ类;7月份水质类别Ⅴ类;8月份水质类别Ⅳ类。针对超标情况,我区认真查找影响水质超标原因,经梳理分析主要原因为:进入丰水期以来,频繁降雨和上游水库放水,河道河水水量增大,上游河道内施工扰动水体,上游来水在流经我区经过水质自净后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均有所下降,但仍然超标。

四、整改措施

(一)开展流域治理百日攻坚。围绕滦河、白河等流域,以强化“河长制”监管、重点涉水企业排查整治、沿河污水、垃圾、畜禽养殖污染清理等为重点,集中利用3个月时间,开展隐患问题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确保断面水质达标。(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部门:区林水局、区农业局、区建设局、托管镇政府)

(二)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严格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积极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完善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调整农业灌溉方式,逐步改变主要河流沿河农田大水漫灌的灌溉方式,加快实施河流沿岸设施农业建设,减少水量消耗,有效降低农田灌溉退水对河流水质的影响。(责任部门:区农业局、托管镇政府)

(三)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以滦河、白河沿岸和饮用水源保护区为重点,开展规模化养殖场、散养户排查和整治,河流沿岸全部实施禁牧舍饲,严禁河道放牧行为。加强养殖污染治理设施监管,对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不达标的,依法严肃处理并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要坚决取缔关停。同时对违规倾倒、堆放养殖粪污及丢弃掩埋病死畜禽的养殖户,依法依规从严惩处。(牵头部门:区农业局,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托管镇政府)

(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突出重点区域,梯次推进,对城镇周边的村庄,优先选择接入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集中处理;距城镇较远、居住分散的村庄,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早厕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年底前,全区生活污水全部实现有效管控;厕所粪污得到全面治理,逐步提高厕所普及率水平,长效管控机制基本建立。全面推进上板城镇西三家村污水管网建设,确保10月15日前完成。(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局、区农业局,责任单位:托管镇政府)

(五)加快推进治理工程。谋划河道生态护岸、拦沙截沙和生态修复工程,加快推进太平庄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工程建设,实现水质稳步改善。同时规范河道施工行为,全面落实环保要求,管控施工扰动水体和垃圾污水入河。(牵头部门:区林水局,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局)

(六)强化工业企业监管。开展重点涉水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格要求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加大超标排放整治力度,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依法查处。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责令限期关闭。强化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完善工业园区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推进“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现园区内工业企业废水统一收集,集中处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局)

(七)强化日常执法检查。全面落实“河长制”、“断面长”和网格化监管和河道管理员制度。各级河长、断面长要充分履行工作职责,每月开展河道、断面巡查巡视。成立河道巡查专班,坚持常态化管理,强化河道巡查、水环境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确保断面水质达标。(牵头部门:区林水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局、托管镇政府)

(八)开展水质预警监测。每月对出入境水质断面及重点河道段进行加密监测,开展地表水水质预警检测分析,结合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发现水质数据异常,及时排查分析超标原因,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同时加强与太平庄污水处理厂的联系沟通,密切关注排水等变化情况。根据上游来水水质变化情况,适时启用橡胶坝,发挥拦沙治污作用,确保断面水质达标。(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部门:区林水局)

(九)加强河道施工监管。一是加强人员管理。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加强管理,增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实行考核制度,对因操作不当、意识松懈导致造成水质环境影响的,及时批评教育,并由施工单位对其进行资金方面的惩罚。二是强化管控措施落实。对凤凰山大桥加固改造工程施工现场采取泥土车辆过河时防止泥土掉落;在过流河槽两侧边坡采用土工膜进行防护,防止冲刷造成泥沙入河;工程河段所有受水流冲刷临水面,全部采用土工布进行防护,严防出现水流冲刷,边坡倒塌,泥沙入河。对滦河干流右堤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现场采取将隔离区域的施工降水抽至自动站采样船下游入河;自动站上游沿河一侧土坡铺设土工膜进行防护,减少河道冲刷,造成泥土入河;工程河段所有受水流冲刷临水面,全部采用土工布进行防护,严防出现水流冲刷,边坡倒塌,泥沙入河。(牵头部门:区林水局、区建设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明确责任人,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各牵头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积极主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统一施治,确保超标断面水质迅速改善。

(二)加强执法监管。围绕水污染治理重点任务,加强执法,切实传导压力,推动排污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环保相关法律、规章及标准等要求,落实治污责任。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深入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三)严格考核问责。各有关部门、托管镇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各项污染防治举措得到有效落实。将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进行综合打分。对重点任务推进缓慢、区域问题突出、履职不力的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将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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