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2020年承德高新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承德高新区“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0日
2020年承德高新区“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部门内部联合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22号)、《2020年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冀双随机办〔2020〕1号)、《2020年承德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承双随机办〔202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完善部门内部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完成各部门内部抽查工作全流程整合,在进一步强化随机抽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确保部门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二)建立健全本地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确保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全覆盖、常态化。
(三)探索双随机抽查与大数据分析、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有机结合机制,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问题发现率,确保随机抽查的震慑力。
(四)确保各部门年度随机抽查占比达到5%以上,抽查检查结果100%公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监管到位。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细化“一单两库”。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职能作用,组织各有关部门不断完善“一单两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省直部门动态调整后的抽查事项清单的主体责任,监管重点,合理确定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以及各自的抽查比例,促进执法资源科学分配和合理使用;要按照国发〔2019〕5号和冀政字〔2019〕22号文件要求,动态调整本级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本级本部门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综合考虑检查对象行业、领域、种类等,对检查对象进行分类标注,综合考虑部门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种类、执法专长等,对执法人员进行分类标注,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和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提升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区“双随机”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3月底前)
(二)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健全部门内部联合随机抽查机制,严把各部门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这个关口,确保各部门内部抽查“能联尽联、应联必联”。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依据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以及本行政区域的监管重点、风险点、行业领域等,本着统一计划组织、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确保全面覆盖的原则,认真组织谋划高新区2020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确保市场监管领域主要监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责任单位: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全年)
(三)严格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程序。各有关部门应按照本部门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每次抽查,每次抽查都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抽查工作方案和抽查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专业性强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检查事项的检查,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需调整年度抽查计划的,应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四)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积极探索提高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机制。借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试点,各市场监管部门要将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提高随机抽查的精准性、靶向性。(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加大对重点检查事项和重要监管领域的抽查力度,通过加大比例和频次,实现全覆盖和无遗漏监管,守住安全监管底线。探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果评估机制,完善双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提升随机抽查的监管效能和震慑力。(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推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的应用,实现全省“一个平台搞抽查”,抽查检查结果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暂不具备使用条件的部门,要将抽查检查结果借助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或者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河北)进行公示,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随机抽查与后续监管的有效衔接,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地位和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责任单位:各级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通过宣讲政策、新闻媒体报道、官方网站开辟专栏等途径,扩大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理解和参与,营造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各有关部门要持续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培训,在年度培训计划中除了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人员的系统使用培训外,还要重点强化随机抽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确保抽查工作规范、抽查结果认定统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国务院、省政府每年将这项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予以安排部署,并开展专项督查问效。各有关部门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要在管委会的领导下,积极发挥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的职能作用,配强人员力量,确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能够指导到位、协调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管委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络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跟踪问效,加大督查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效果评估机制,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震慑力和社会影响力。要全面推行“事前懒政提醒、事中怠政督办、事后失职问责”的三单工作机制,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对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导检查,以查促发现问题、以查促整改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信息联络员制度,按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20日前将月报表报送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张欣 联系电话:2555274
电子邮箱:7558115@qq.com
附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月报表
附件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月报表(部门用表) |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1 |
各部门按年度计划开展内部随机抽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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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时间 |
检查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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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主体数量 |
发现问题的检查主体数量 |
抽查结果公示数量 |
抽查实施文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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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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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
检查 次数 |
参与部门 |
检查主体数量 |
发现问题的检查主体数量 |
抽查结果公示数量 |
抽查实施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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