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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高新区本级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公共服务)通用目录


承德高新区本级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公共服务)通用目录
序号单位名称主项名称子项名称事项类型备注
1经济发展局中小微企业认定
行政确认
2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
行政确认
3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
行政确认
4失业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行政给付
5人社局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及信息管理
行政确认
6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待遇发放
行政给付
7城乡居民医保甲、乙类门诊特殊疾病审批
行政确认
8城乡居民医保就医转诊转院备案
行政确认
9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行政裁决
10社会事务管理局“两非”案件举报奖励
行政奖励
11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行政给付
12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发放
行政给付
1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行政给付
14医疗机构校验
行政确认
15中医诊所备案
行政确认
16行政审批局教师资格认定(初审)
其他类
17医疗机构校验
其他类
1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校验
其他类
19医疗机构换证
其他类
20特许经营活动备案
其他类
21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者备案
其他类
22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企业变更审批
其他类
23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
其他类
24教育体育局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奖励
行政奖励
25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行政奖励
26对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行政奖励
27公共体育-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
其他类
28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行政确认
29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
行政确认
30对班主任及其他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表彰
行政奖励
31民办教育办学机构年检
其他类
32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其他类
33民办幼儿园分类评估
其他类
34义务段教育(含特教)入学与注册办理
其他类
35义务教育(含特教)转学办理
其他类
36林业水务局对违反《植物检疫条例》调运的植物和植物产品予以封存、没收、销毁或责令改变用途
其他类
37代为恢复擅自移动或者毁坏的林业服务标志
其他类
38对擅自移动或者毁坏林业服务标志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
其他类
39限期恢复林地原状
其他类
40采伐作业质量验收
行政确认
41采伐更新验收
行政确认
42林种划分确认
行政确认
43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裁决
行政裁决
44退耕还林建设项目验收
行政确认
45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
其他类
46水事纠纷裁决
行政裁决
47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火灾事故调查
行政确认
48市场监管分局动产抵押登记
行政确认
49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评价
行政确认
50税务办税服务厅1 税款申报征收
行政征收税务部门一:综合业务类(6项)
512 发票审批领取
行政征收
523 异地企业本地工程预缴税款
行政征收
531 一手房征收
行政征收税务部门二:房产税收业务类(2项)
542 二手房交易征收
行政征收
551 各类企业社保税收登记
行政确认税务部门三: 社保业务类(2项)
562 各类社保征收业务
行政征收
57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购房资格核验
行政确认
58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二手房网签合同备案
行政确认
59房屋抵押备案
行政确认
60房屋租赁备案
行政确认
61公安分局对新出生婴儿办理出生登记
行政确认治安大队
62核发居民身份证
行政确认治安大队
63核发居住证
行政确认治安大队
64户口注销
行政确认治安大队
65印章刻制备案
行政确认治安大队
66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新区分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
行政确认
6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
行政确认
68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
行政确认
69集体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
行政确认
70集体土地使用权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
行政确认
71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
行政确认
72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
行政确认
73国有林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
行政确认
74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
行政确认
75地役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
行政确认
76抵押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
行政确认
77预告登记首次登记、注销登记
行政确认
78抵押权预告登记首次登记、注销登记
行政确认
79更正登记
行政确认
80换证登记
行政确认
81补证登记
行政确认
82异议登记、异议注销登记
行政确认
83退役军人事务局部分烈士(含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认定及生活补助给付
行政给付
84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发放
行政给付
85各类优抚补助对象认定
行政确认
86建国后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抚恤优待金发放
行政给付
87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生活补助金的给付
行政给付
88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行政给付
89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的认定
行政确认
90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
行政给付
91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护理费
行政给付
92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
行政给付
93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
行政给付
94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奖励金的给付
行政给付
95义务兵立功受奖奖励金
行政奖励
96优抚对象医疗保障
行政给付
97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的认定
行政确认
98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行政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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