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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高新区推行社会主体电子印章应用的 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办事、为企业松绑减负,依照省政务办、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国家密码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为社会主体免费发放电子云章的公告我区持续推进为社会主体免费发放电子云章,同时共同推进全省社会主体电子印章应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各类社会主体可免费领用5枚电子印章,包括法定名称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章。可申请的社会主体类型主要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基金会、事业单位等。暂不支持为外省社会主体提供免费的电子印章服务。社会主体领用电子云章(印章)前,需已在公安部门批准的印章刻制单位完成实体印章刻制,以便电子云章(印章)与实体印章信息一致,合法有效。社会主体可以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冀时办APP随时申领、免费应用。

电子印章也称电子云章,使用经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可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数字证书,与实体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目前以电子印章为代表的数字化签约方式正在成为助推电子政务的重要新生力量。高效、安全、可追溯是电子印章最大的优点,签署文件不再需要快递和人工跑腿,随时签章,省时高效,同时也无需打印和存放大量纸质文件。

 

附件:关于在高新区推行社会主体电子印章应用的公告



  

 

承德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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