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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高新区大学生创业园入园公告

承德高新区大学生创业园位于承德高新区阳光四季城椿林苑底商,建筑面积11139㎡(地上2层、地下1层),高新区大学生创业园作为综合性创新创业发展空间,具有提供办公场地、提供咨询辅导、提供多元化服务等职能,其中办公场地7200㎡,包括独立办公场地和开敞式工位;会议路演场地910㎡;商业休闲场地2200㎡,可同时满足300-400人在此创业办公。

一、入园对象

符合园区规划的初创企业和青年创业者创办的小微型企业及科技创新、互联网、大数据、生物医药、数码传媒、等创业项目

二、入园条件

大学生创业园以扶持承德籍大学生初次创业为主,即大学生创业企业或正在筹划创办实体的大学生创业项目。

(一)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园区内注册或筹划在园内注册企业或实体(包括网上创业)的。

(二)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本市已注册企业或实体,其注册成立时间在1年以内的。

(三)毕业学年内普通高校学生的优秀创业项目。

(四)创业团队70%以上为普通高校毕业生的。

(五)前景好、潜力大、吸纳就业多的优异项目,经评定可适当放宽到返乡科技型农民等其他创业主体。

(六)项目符合环保和安全要求。

(七)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退役军人、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

)入园企业(团队)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大创园不对入园企业(团队)经营业绩和经济效益负责。

在国外、在台港澳接受高等教育的回国(内地)人员纳入扶持范围,可凭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就业创业证》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入园企业(团队)法定代表人和实际经营人必须是同一人,企业注册地必须在本辖区。

     三、入园程序

(一)报名:填写《大学生创业园申请表》、《大学生创业园申请入园企业(团队)主要成员情况表》、《大学生创业园申请入园报名登记表》、《市场调研报告》。

(二)项目审核:申请入园企业(团队)提交《大学生创业园创业项目计划书》。大创园服务中心组成专家组队创业大学生及创业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实训)基地项目评估专家委员会审定,经核准的创业项目方可入园。

(三)办理登记:入园的创业企业向服务中心或服务窗口提交以下材料办理登记:

1、创业企业全体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寸蓝底彩色免冠近照二张。

2、大学生需提供大学生毕业证或在校证明、《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企业简介、名称、LOGO,《自主主要设备设施清单》、《房间布置方案》。

4、已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他特殊要求证件的创业企业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入园:签订为期一年的《承德高新区大学生创业园入园服务协议》,安排办公场所,办理物业交接手续,签收《承德高新区大学生创业园使用园区物品清单》;领取相关资料。

(五)项目办证:协助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退出机制

对入园大学生创业园的企业(团队),建立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一)入园企业(团队)与大创园服务中心协议期满(最长不超过3年),应及时办理退园手续。

(二)入园企业(团队)在创业实施中,涉及改变预定目标和项目内容,中止、提前或延期计划实施等变动,创业企业(团队)向大创园服务中心提出退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终止协议,办理退园手续。

(三)成功孵化出园企业,向大创园服务中心提出退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终止协议,办理退园手续。

(四)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大创园服务中心可提出终止协议,建议其退出创业园:

1、正常经营一年内未带动他人就业的;

2、连续三个月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3、经年度经营情况评估,认为不具有成功创业可能的.

(五)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大创园服务中心可提出终止协议,勒令其退出创业园:

1、违法经营和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2、年度经营情况评估不合格的;

3、严重违反园区规章制度和各项公约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4、实际经营项目与营业执照项目不符的;

5、入园企业(团队)注册人和实际经营人不是同一个人的;

6、擅自转租、未经批准更换创业实体负责人的;

7、对建议退园者,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

(六)退园手续办理

1、服务协议期满退出、成功孵化出园退出、自动申请退出手续:

1.1入园企业(团队)需提前15日向大创园服务中心提交《大学生创业园退园申请表》;

1.2审批同意后,5日内依据《大学生创业园入园服务协议》、物业交接手续、《大学生创业园使用园区物品清单》及入园时提供的《自备主要设备设施清单》,对所使用的创业用房、园区提供的办公设施、设备进行清查;

1.3清查完毕的入园企业(团队),必须在5日内将自有的物品搬出大创园,将创业用房钥匙交还大创园服务中心;

1.4清查中发现入园企业(团队)对园区提供的创业用房、办公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坏的按《大学生创业园设施、设备价目表》及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2、建议退出手续,由服务中心下发《大学生创业园建议退园通知》按服务协议期满退出手续办理。

3、勒令退出手续

对勒令退出的入园企业(团队),大创园服务中心可终止入园服务协议,下发《大学生创业园勒令退园通知》勒令退出。创业园决定终止入园服务协议的,创业人员应在收到通知后5日内,办理终止入园服务协议及退出相关手续。具体手续按下述办理:

3.1日内依据《大学生创业园入园服务协议》、物业交接手续、《大学生创业园使用园区物品清单》及入园时提供的《自备主要设备设施清单》,对所使用的创业用房、园区提供的办公设施、设备进行清查;

3.2清查完毕的入园企业(团队),必须在5日内将自有的物品搬出大创园,将创业用房钥匙交还大创园服务中心;

3.3清查中发现入园企业(团队)对园区提供的创业用房、办公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坏的按《大学生创业园设施、设备价目表》及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对勒令退出,到期未退出者,停止享受各项扶持政策并提出仲裁或法律诉讼。

受理地点:承德高新区科技大厦主楼714室

联系电话:0314-2529591

联系邮箱:gxqscjd@163.com

                              承德高新区人社局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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