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思想政治、服务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符合条件消防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按照上级相关政策指导落实企业中军队转业干部的解困政策。组织协调落实我区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做好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和抚恤工作。中国共产党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按照上级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进行落实;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落实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符合条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消防员等全区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等先进典型事迹;指导并监督检查两个托管镇服务站、社区办服务站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承担区工委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区工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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