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触屏版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机构职能

总工会

    组织全区各级工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和广大职工的意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加强职工教育,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政治素质,为改革、发展、稳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积极开展“源头”参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检查和监督劳动保护条例的实施,维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实施送温暖工程,搞好困难职工和劳模的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厂务公开”制度,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加强各级工会的组织建设,特别是新经济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组织建设,确保职工队伍的稳定。组织和动员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区经济建设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的作用。建设职工之家,在各基层工会积极开展创建“模范职工之家”活动,并组织职工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认真做好职工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贯彻党和政府及上级工会有关财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加强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完成区工管委安排的中心工作任务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314-2551103

冀ICP备2020023644号-2    冀公安网备 13080502000088号

网站标识码 1308000005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3142555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