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负责编制财政收支预算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负责管理政府的债权、债务;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负责管理机关财务及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指导加强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差旅、会议、培训费用支出的管理工作及相关制度的制定;负责区属机关单位工资的发放,局机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测算及缴纳;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培训、制定办法及咨询指导;负责全区公务卡管理工作。
财政局下设4个加强管理部门:国有资本运营管理中心(金融服务办公室)、集中支付中心、土地收储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承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高新区分中心)、财政审计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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