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工作、卫生疾控工作、残疾人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广播、旅游发展工作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各项发展规划并协调组织落实;负责指导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负责全区卫生行政管理、监督、疾控应急工作;负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全区民族工作;负责全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管理、老龄、区划地名、社会组织管理等工作及民政系统内统计上报核实工作;负责全区社会救助等综合核查工作;负责全区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开展残疾证管理、残疾人康复、教育体育、劳动就业、残疾人脱贫攻坚、残疾人辅具适配、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负责全区旅游工作;负责全区文化、文物保护工作;负责指导加强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社会事务管理局下设4个加强管理部门:农业农村局、林业水务局(河长制办公室、河湖生态巡查管护中心)、教育体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314-2555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