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承河办字[2020]6号《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全面排查整治河道“四乱”问题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镇对管辖区域内重要河湖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筑物开展了进一步排查,对河道范围违规建筑下发整改告知书,并协助高新区督促检查违规建筑整改进程。经过连日奋战,目前,5处违规建筑均已拆除完毕。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镇将继续开展河湖库管理范围违章建筑清查整治工作,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河道范围内有违建情况立即制止并加以拆除。在进一步巩固拆违成果的基础上,努力把河湖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章建筑制止在发现之时、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及时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