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划定白河河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
公 告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护河道堤防安全,提高公民河道保护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现将承德高新区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承德高新区水务主管部门将按照《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河管理范围复核及划定方案》相关规定对河道进行管理,依法保障河道工程安全运行和行洪安全。
二、河流属国家所有,区水务主管部门为承德高新区域内河道主管部门,各托管镇人民政府为高新区区域内河道管理责任单位。
三、本公告划界工程范围为白河干流高新区境内上板城镇南双庙村至白河南村入滦河口,全长20.5公里河段。管理范围包括防洪堤范围内的防洪堤堤身、堤内外戗堤、堤内外护堤地、穿堤、跨堤交叉建筑物、护岸控导工程和附属工程设施及沿岸的防汛备料等。
四、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严禁如下活动
1、损毁、擅自移动河道管理界桩。
2、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农作物,设置拦河渔具,弃置渣土、垃圾。
3、在堤防和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
4、在河道内清洗装储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等,
5、违反上述规定的,区水务主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监督电话:2555291
特此公告
附件:高新区白河河道管理范围复核划定表
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4月13日
附件:
高新区白河河道管理范围复核划定表
河道名称 |
县区 |
长度(m) |
起始地点 |
堤岸 |
管理范围 |
白 河 |
高 新 区 |
1700 |
县界(南双庙桥)至碾子沟山头 |
左岸 |
左岸桩号0+000~1+506段为规划防洪堤,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堤线外10m; 1+506~1+700段左侧临山,管理范围线为山根。 |
右岸 |
右岸桩号0+000~0+800和1+246~1+634段为规划防洪堤,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堤线外10m; 0+800~1+246、1+634~1+700段右侧临山,管理范围线为山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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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8 |
碾子沟山头至黄旗湾桥 |
左岸 |
左岸2+070~2+700为规划堤防,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堤线外10m;2+700~3+238段为已建堤防,管理范围为已建防洪堤线外8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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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岸 |
右岸2+063~2+385、3+000~3+238段为规划堤防,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堤线外10m;2+754~3+000段为已建堤防,管理范围为已建防洪堤线外8m;1+700~2+063、2+385~2+754段右侧临山,管理范围线为山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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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2 |
黄旗湾桥至小冰沟段 |
左岸 |
两岸为规划堤防及临山河段,河宽70~90m。左岸3+238~7+046段为规划堤防,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堤线外10m;7+046~7+724段左侧为山脚,管理范围线为山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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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岸 |
右岸3+238~5+636、6+135~7+808段为规划堤防,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堤线外10m;5+636~6+135段右侧为山体,管理范围线为山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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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0 |
小冰沟至头道河口段 |
左岸 |
两岸为规划堤防及临山河段,河宽80~115m。左岸7+724~11+700、12+038~13+500段为规划堤防,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堤线外8m~10m;11+700~12+038、13+500~14+100段左侧为山脚,管理范围线为山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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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岸 |
右岸9+771~14+100段为规划堤防,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堤线外8m;7+808~9+771段右侧为山体,管理范围线为山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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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 |
头道河口至西大窑村段 |
左岸 |
两岸为规划堤防及临山河段,河宽120m。左岸14+100~17+200段为规划堤防,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堤线外8m~1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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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岸 |
右岸14+100~15+523、16+779~17+200段为规划堤防,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堤线外10m;15+523~16+779段右侧为山体,管理范围线为山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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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4 |
西大窑村至锦承铁路桥段 |
左岸 |
两岸为规划堤防及临山河段,河宽130m。左岸17+200~20+074段为规划堤防,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堤线外1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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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岸 |
右岸17+200~18+178、18+356~20+074段为规划堤防,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堤线外10m;18+178~18+356段右侧为山体,管理范围线为山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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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
锦承铁路桥至入滦河口段 |
左右岸 |
两岸为规划堤防,河宽220 m~240m,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堤线外15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