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林业水务局河道采砂监管责任人公示
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落实责任制,按照《关于进一步压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的通知》(冀水河湖函(2020)122号)文件要求,现将高新区林业水务局河道采砂监管河长责任人、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行政执法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予以公司。
承德高新区林业水务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