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承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类型 | 抽查比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 象范围 | 抽查 时间 |
2023001 | 2023年承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随机抽查001 | 001号 | 2023年承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双随机”抽查 | 定向 | 一般排污单位:至少3%,重点排污单位:至少25%,特殊排污单位:至少50%,正面清单企业:全覆盖。 | 1.对建设项目(含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 2.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的监管 3.对机动车销售企业的检查 4.对自然保护地的检查 5.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监督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企业动态名录库 | 2023年1月至3月 |
2023002 | 2023年承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随机抽查002 | 002号 | 2023年承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双随机”抽查 | 定向 | 一般排污单位:至少3%,重点排污单位:至少25%,特殊排污单位:至少50%,正面清单企业:全覆盖。 | 1.对建设项目(含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 2.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的监管 3.对机动车销售企业的检查 4.对自然保护地的检查 5.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监督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企业动态名录库 | 2023年4月至6月 |
2023003 | 2023年承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随机抽查003 | 003号 | 2023年承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双随机”抽查 | 定向 | 一般排污单位:至少3%,重点排污单位:至少25%,特殊排污单位:至少50%,正面清单企业:全覆盖。 | 1.对建设项目(含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 2.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的监管 3.对机动车销售企业的检查 4.对自然保护地的检查 5.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监督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企业动态名录库 | 2023年7月至9月 |
2023004 | 2023年承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随机抽查004 | 004号 | 2023承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双随机”抽查 | 定向 | 一般排污单位:至少3%,重点排污单位:至少25%,特殊排污单位:至少50%,正面清单企业:全覆盖。 | 1.对建设项目(含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 2.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的监管 3.对机动车销售企业的检查 4.对自然保护地的检查 5.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监督。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企业动态名录库 | 2023年10月至12月 |
单位名称:承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上报日期: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