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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2021年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计划

2021年度内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单位名称:承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抽查计划编号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任务编号

抽查任务

名称

抽查

类型

抽查比例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范围

抽查

时间

2021001

2021承德市生态环境局随机抽查001

001号

污染源日常监管抽查

定向

抽查

重点排污单位最低抽查比例:每季度至少对本行政区25%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

一般排污单位最低抽查比例:按照1:6的比例(在编在岗的环境监察人员数量:被抽查单位数量)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

特殊监管对象抽查比例:每季度应不低于50%

1.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的检查;

2.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3.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

4.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年度生产、使用、进出口配额许可的检查;

5.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的检查;

6.对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的检查

7.对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的检查

行政区内所有污染源

2021年1月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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