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环境信息公开说明
一、基础信息
单 位 名 称: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003200427879
法定代表人:刘春利
生 产 地 址:承德市高新区上板城片区E2-06-1号地块
联 系 方 式:周瑞东18531409591
生 产 经 营:年产2000辆纯电动大巴
公 司 简 介: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利用承德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1号厂房及其它生产、生活设施,建设生产纯电动客车所需生产工艺设备,项目总投资29157.90万元,位于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板城片区内,占地145732.42m2(218.6亩),设计生产能力年产2000辆纯电动大巴车,劳动定员500人。由于受订单制约,目前不能满产。
二、排污信息
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标准:
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烟尘、SO2、NOx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和表2新建炉窑标准
食堂油烟执行《饮食行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型标准
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白河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排放方式:
主要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部分焊接粉尘无组织排放
排放口数量:
大气排口:16个;生活污水排口:1个
排放浓度和总量:
排放浓度见检测报告;
环评提出的排放量:SO2: 0.484t/a;NOx:2.245 t/a;颗粒物:4.711 t/a;VOCs:4.0535 t/a;COD:7.228 t/a;NH3-H:0.639 t/a.
验收检测数据折算的排放量:SO2: 0t/a;NOx:0.721 t/a;颗粒物:6.761 t/a;VOCs:5.154 t/a;COD:4.457 t/a;NH3-H:0.616 t/a,厂界噪声符合标准要求。
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1)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a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b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c废水处理设施包括预处理设施、生化设施、深度处理设施及回用设施四部分,分别记录每日进水量、出水量、药剂名称及用量、投放频次、电耗、污泥产生量及污泥处理去向等d附体废物污染治理设施记录污泥产生量及含水率、处理方式、处理后含水率、厂内暂存辆、综合利用量、自行处置量、委托处置量、委托单位信息等。
(2)异常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异常信息按照工况记录,每工况期记录一次,内容应记录起止时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回复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时间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情况:
项目开工前委托河北省环科院编制环评报告书,并于2016年1月6日取得河北省环境生态厅的批复文件,文件号冀环评[2016]2号
项目验收情况:
已完成验收检测和报告,待生产后专家现场评审
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
排污许可证主码:911308003200427879001R,排污许可证副码:3610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备案情况
已制定《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130802-2017-008-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