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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承德高新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承德高新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2024年承德高新区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有关要求,按照抽查工作计划并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方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监督检查单位及设备

(一)承压锅炉

(二)商场、车站等人员聚集场所的乘客电梯;

(三)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设备;

(四)气瓶充装站。

二、监督检查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6月30日。

三、监督检查方法

根据年度工作任务量和监管队伍实际,结合加快政府部门职能转变,深化市场监管“放管服”改革需要,充分考虑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对已明确的监管事项,应适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抽查方式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事项。本次由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牵头,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对高新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进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各部门对照部门职责编制的《抽查事项清单》,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所涉及单位的相关事项进行检查。

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抽查事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明确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按规范要求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并落实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查看是否建立并落实人员培训教育和安全风险分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重点检查设备使用登记情况、定期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情况、安全附件校验情况、预案建立及演练情况。气瓶充装单位在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使用管理情况;充装前后和充装过程检查情况及记录;现场重点抽查已充装的气瓶在气瓶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是否存在充装超期报废气瓶、不合格气瓶、非自有产权气瓶的行为,是否存在无证充装、超范围充装行为;检查气瓶信息化建设质量。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治理情况,重点检查整改方案内容是否完善、是否按要求逐项整改落实到位,隐患治理结果是否进行验收确认。

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抽查事项: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抽查,对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抽查。

(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比例。根据《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及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结合《2024年承德高新区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运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推送至“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数据(由低到高分为A、B、C、D四个风险等级),对辖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进行差异化抽取。A风险(低风险)等级按10%比例、B风险(中低风险)等级按20%比例、C风险(中风险)等级按30%比例随机抽取。

(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组织。根据《2024年承德高新区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要求,高新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随机抽查采取定向抽查方式。根据高新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监管工作实际,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应制定跨部门随机抽查方案,确定确需抽查的事项、比例、频次等,形成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监管抽查方案,统一汇总、公示。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应按照统一公示的抽查计划抓好落实,并根据监管工作实际对计划进行动态调整、监督检查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展开。检查对象、执法人员抽取。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按照抽查计划确定的检查事项和比例,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派发至各检查部门。各检查部门进行检查对象的确认后,按部门职责在执法库中随机抽取2名检查人员,组成双随机检查组。

四、现场抽查事项安排

(一)抽查任务领取及组织。检查组准备检查材料,可以与检查对象取得联系,告知检查事项、预约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登录账号打印检查对象的《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出示执法证件,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和内容要一次性完成检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查阅、复制有关账册、合同和相关资料,向当事人、知情人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二)抽查结果的录入、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工作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抽查结果。

(三)检查结果处理。各部门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工作平台”中“后续处理”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组织保障。市场监管分局做好牵头工作,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推进。

(二)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结合,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三)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回填检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同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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