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新区化妆品监管工作计划及要点
2020年高新区化妆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严监管、守底线、保安全、优服务和以问题为导向的原则,以“四个最严”为宗旨,狠抓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化妆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监管与服务并重
化妆品监管结合国家局公告中的不合格信息,积极配合市级完成化妆品国抽、省抽任务,部署本级化妆品监督抽验;组织开展化妆品检查工作;按要求完成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审核和备案后检查工作,不断规范高新区化妆品备案工作;按照市局工作要求,继续组织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加大化妆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对抽检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源,处置率达到100%。
二、坚持问题导向,治理行业突出问题。
开展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整治和网络经营化妆品专项检查,重点解决医疗、美容机构非法使用无证化妆品、网络经营违法化妆品等突出问题;继续开展“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整治。结合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严查严打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规范行业秩序。
三、强化信用监管、联合惩戒。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关键岗位从业人员“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措施,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按照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以及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河北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事项清单》要求,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数据)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四、强化科普宣传,提升公众化妆品认知水平。
总结2019年宣传经验,借鉴优秀宣传样本,统筹科普资源、不断创新科普方式、丰富科普内容,组织好2020年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提升公众对化妆品安全的认知水平。
五、加强信息反馈,保证监管效果。
在监管中加强与市局相关科室的信息沟通和反馈,切实履行好监管事项,确保监管到位,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
六、加强队伍建设。
(一)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集中培训和实践锻炼,加强新修订《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
(二)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常抓不懈,不断增强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