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中,我处推行了以下措施:
1、 制订并落实“一站式服务”、“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和“大厅主任值班制”。对于合规业务申请即时受理,对于“瑕疵”业务申请一次性告知问题及解决途径,杜绝办事人员多次跑腿的现象。对于疑难问题,由大厅值班主任当场即时予以解决。
2、 科学设置业务流程和权限,提高办事效率。对于法定一般交易业务3个工作日和较为复杂交易业务5个工作日的时限,进一步压缩至一般交易业务1个工作日,较为复杂的交易业务3个工作日办结。
3、 做好与不动产登记部门的业务衔接。房屋交易管理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实现“一窗受理”、“一套申请材料”、“业务手续内部传递”、“业务数据实时共享”。
4、 解决群众反映的“堵点”问题,针对房屋交易审核减少不必要的申请材料要求。不再要求提供“单身证明”;不再要求办事群众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不再要求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和设备,直接核验并扫描原件形成电子档案,对于确需留存纸质档案的,由受理人员直接扫描原件并打印。
5、 继续推进商品房销售合同签约备案的网上办理。目前商品房合同的签约及备案,已经全部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办理。